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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2 16:35: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将改善营商环境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对工作任务和发现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宿发【##】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构建管理体系,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素青担任,成员由局属各单位、处室、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宋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2、明确工作职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并做好全局范围内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査、问责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注重营商环境建设实效

3、强化监督检查。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与市软建办、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加强联动与配合,广泛收集并协同处理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

4、注重意见反馈。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将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反馈到相关处室、单位、分局,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三、明确工作重点,提升营商环境服务质量

5、优化企业服务。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由局领导带队,采取定期上门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挂钩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困难与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行“审批信息共享推送制度”,定期为宿迁市绿色建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规划审批信息共享推送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6、强化效能提升。实行“窗口受理、网络传输、限时办结、全程监控”的网上业务审批管理,缩短审批时限。对中心城市重大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引资项目等工期紧、任务重的重大项目,从规划选址、方案论证到手续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安排专人全程跟踪服务,最大限度保证重大项目高效推进。

7、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三重一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查、公示等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维护规划管理的公平公正。

四、强化工作规范,改进营商工作方式方法

8、倡导马上就办。积极倡导“定了干、马上办、办到底”的服务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凡是已确定的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必须坚定不移主动服务、坚持不懈跟踪到底,切实增强营商工作行动力和执行力。

9、强化工作规范。局监察室要对市软建办转办、交办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事项办理及反馈时限原则在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30日。要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线索收集、立项交办、过程监管、调査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规范,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追责的运行体系。

10、落实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三服务三促进”工作,并作为年终对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人和事,根据情节轻重,釆取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大会精神,立足工业强市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定位,率先打造“三最”机关,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最大限度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对市经信委机关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在全省市级经信部门率先实现“零审批”。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措施

将市经信委原行使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即3项行政许可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全部取消或下放、委托区县行使。

(一)取消事项

取消工业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的核准1项行政许可事项。

(二)下放区县事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属地原则,全部由区县经信部门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 2个工作日(“六大高耗能”行业和直燃煤项目不超过5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2、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采取委托方式交由区县经信部门代为行使。审批时间不得超过 2个工作日。无审批收费项目。

3、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转为其他方式管理,市级权限全部下放区县,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职责分工

(一)落实承接主体。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承接受理本区域内相关审批事项,制定各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办理审批业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审批责任。

(二)做好上下衔接。委经济运行处、节能办、技术改造科、行政许可科负责建立完善审批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下放(委托)事项的审批工作开展情况。各区县经信部门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和数据的上报工作。对确需市级审批或转报国家、省审批的事项,市经信委按照“区县审定,市经信委无条件审批或转报”的原则即时办理。

(三)加强监督管理。委经济运行处、节能办、技术改造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下放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为区县承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制定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审批服务出现断档、脱节现象,确保承接和下放工作落实到位。

(四)完善下放(委托)手续。委行政许可科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做好行政审批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撤销工作。节能办负责修改市政府办公厅《淄博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中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服务。市经信委主要领导负责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推进落实工作。市经信委相关业务科室要做好区县承接审批事项的业务指导,在人员培训、专家聘请等方面提供周密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承接落实。各区县经信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行之有效的承接方案,单位主要领导要靠上抓好下放(委托)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查找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好对上沟通。要加强对企政策宣传,为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提供靠前服务。

(三)优化审批服务。各区县所有承接事项均要纳入区县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体系,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办事规程、流程图,建立项目明确、流程清晰、职责到位、运转灵活的审批服务链,方便办事企业。要积极参与推动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主审代办、一费制等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部门内部积极探索推动节能审查与技改项目核准的联合审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

(四)加强制度约束。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三最”城市部署要求,在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全面推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首席代表制、并联审批制等审批业务制度和服务评价、窗口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公布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更多

1.##年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2.##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3.##年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4.##乡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5.##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6.##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第2篇: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摘要: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3篇: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施行方案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施行方案 为深化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实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开展的施行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程度,全力推进全县产业工程建立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立,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开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结实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开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兴旺地区,实在解决工程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效劳质效不高、消费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立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消费力及消费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的 以效劳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开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施行“三项标第 1 页 共 8 页

准”、强化“四项效劳”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本钱环境、信誉环境,不断强化效劳理念,增强效劳意识,提升效劳品质,加快构建稳定标准、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立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打破一修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效劳、监管执法、本钱负担、公平信誉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那么,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展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 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效劳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第 2 页 共 8 页

APP在线测评,并进展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创办企业、办理建筑答应、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效劳、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化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展搜集数据,标准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那么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效劳的才能和程度。

(三施行“三项标准” 1.标准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工程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施行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结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消费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标准行政执法部门第 3 页 共 8 页

(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办力度。探究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展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标准。

2.标准涉企中介效劳。编制涉审效劳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效劳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效劳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展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进步效率、标准行为。

3.标准招投标行为。标准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工程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给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置效劳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置效劳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立,进步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视相结合的监视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誉管理。标准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根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工程。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第 4 页 共 8 页

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誉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施行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效劳” 1.优化提升政务效劳。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效劳”一体化平台建立,全面推行审批效劳“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良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创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程度,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化推进重点工程“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效劳,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工程施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效劳、“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标准审批运行,实在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 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消费保障效劳。加强企业用工效劳,对企业构造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立,简化业务流程、标准第 5 页 共 8 页

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立工程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效劳窗口,设立“县投资工程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立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效劳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工程建立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效劳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效劳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效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鼓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究通过信誉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群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誉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誉信息效劳。建立完善公共信誉信息共享效劳平台,依法搜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誉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分、法院强迫执行等信誉信息,实现企业信誉信息交换共享。健全第 6 页 共 8 页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誉代码制度,完善守信结合鼓励和失信结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誉信息效劳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统一管理和结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工程落地难、效劳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施行“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络县级指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理解企业困难所在、开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展排查,分析^p 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视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效劳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 ,开通消费保障效劳“直通车”,对反映或搜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第 7 页 共 8 页

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实在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效劳、执法标准、企业效劳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结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效劳督查组、企业效劳管理督查组、执法标准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催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背“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催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开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根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展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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