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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2-10-13 13:00:08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供大家参考。

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信息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一、成立由委领导任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

 二、各科室、单位务必确定一名熟悉本科室、本单位工作业务情况,具有一定分析问题能力与文字水平的人员担任信息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本单位的信息收 ji、整理与报送工作。

 三、信息采编范围要紧围绕委机关贯彻落实国家、省进展改革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新举措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采取的新措施、取得的成绩、调研报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项目与资金争取情况等。

 四、编辑信息要做到事实准确、及时、全面,主题鲜明、格式规范、言简意赅、文字通顺、数据真实可靠,专业术语使用正确。

 五、综合信息要有一定深度,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观点新颖。

 六、信息工作人员编辑信息时,要严格把关,在内容筛选、文字加工、送审、发放范围等各个环节都要强化责任,确保准确无误。

 七、委内信息报送,提倡无纸化办公,通过委机关内网及时

 传送,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经费开支。

 八、对各科室、单位上报信息及使用情况进行计分,年终进行总结并予以通报。

 九、委办公室所有编辑的信息先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交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委要紧领导签发。各专业信息须经分管领导批阅后方可对外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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