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环文档网>专题范文 > 疫情防控 > 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10篇

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10篇

时间:2023-06-21 12:00:10 疫情防控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

  (一)人员管理

  1.每日开展全口径人员(医疗机构全部人员,包括医护药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安保、保洁、第三方外包人员,以及进修、实习、规培等所有人员)清点。

  2.进行全口径人员外出管理,非必须不离开本市,确需离开外出要请假,返回后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销假上岗。

  3.做好区域健康监测,按要求按频次落实核酸检测、体温监测、行程报备等。

  4.做好个人防护,院区内各类人员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严格手卫生管理。

  5.查验进入医疗机构人员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严格医院门口、楼宇入口和病区入口处的人员管控。

  (二)门诊、病区管理

  7.对所有门诊病人问询流行病学史并记入门诊病历。

  8.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工作人员、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其中,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48时内(或急诊患者入院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9.加强病房封闭管理,按要求设置过渡病房,严禁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非诊疗需要不离开病区。

  10.护工“定人定岗”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流动。

  (三)流程布局

  11.统筹规划人员出入口,在医院入口处设置1个或数个预检分诊点。

  12.院内诊疗布局再优化,对外服务的核酸采样点设在院区外。

  13.强化多院区管理,按院区属地岗位清点人员,减少人员频繁跨院区流动。

  (四)发热门诊

  14.独立设置,与其他建筑硬隔离,独立出入口、独立预检分诊、独立信息统计,不与医院其他区域、服务相交叉。

  15.首诊负责,所有进入发热门诊的就诊病人必须排除新冠后,方可离开。

  16.预检分诊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其他诊疗区域的发热待查患者要即刻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

  17.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医务人员按照操作流程规范穿脱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通道进出。

  18.六不出门,包括预检、诊疗、检查检验、取药、CT、留观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闭环质量。

  19.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和正在运行的发热哨点诊室,每天进行1次环境采样检测。

  (五)其他

  20.按照最新要求,根据床位数合理配置感控专职人员。

  21.规范开展院内环境日常采样监测、医疗场所每日定期环境及物表消杀。

  22.加强核酸检测质量控制,规范开展室内质控,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室间质评,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3.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暂存,加强医疗废物暂存点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交接登记,强化台账管理。

  24.储备医用防护物资,配备必需的救治设备,做好专业防控物资储备。

  25.与外部供销单位建立应急调拨机制,以备闭环管理期间生活物资调配。

  二、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期间

  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立即启动院内应急响应机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医疗机构人员管理,发热门诊(哨点诊室)所有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工作人员、中高风险区采样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全口径人员每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加强病区全封闭管理,规范缓冲病房设置使用。

  3.调整诊疗模式,门诊和病区医护人员、仪器设备相对独立,互不交叉。

篇二: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点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应对紧急状态(各科室)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从常态化进入紧急状态。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输入的风险隐患,严防死守、不惜代价,落实

  “快、狠、严、扩、足”五字要求,认真落实《XX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点》(附件),把好“九道关口”,守住医疗机构这条防线。

  二、加强预检分诊哨点管理,严格导诊(门诊部

  发热门诊)

  严格执行上级和我院分类采样、就诊要求,有发热或其他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必须到发热门诊就诊、必须核酸检测、必须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严格信息上报,严禁出现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红码或黄码人员进入门诊大厅或自行行动。

  三、强化发热门诊排查关,规范诊疗(发热门诊)

  发热门诊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接诊和诊疗规范,强化首报负责制,严格落实“四早”措施,严格执行个人防护和发热门诊“三区两通道”规范,认真落实各项院感消杀要求。

  四、强化重点科室疫情防控和院感防控督导整改(相关职能、临床科室)

  加强对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采样室、耳鼻喉科、口腔科、内镜中心、手术室、影像科、血透室、供应室、嘉祥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接种)、120等疫情防控重点科室督导,加强内部管理、医务人员防护、清洁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到科室到人员,职能科室要完善台账,销号管理,确保整改效果。

  加强病区管理,严格执行病区封闭管理和不探视要求,加强对患者和陪人健康宣教,严格执行病区内全程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要求。

  五、严格落实相关人员核酸检测要求

  (医务科

  护理部

  发热门诊)

  (一)按照上级要求,非重点科室职工核酸检测每14天进行一次,重点科室职工每7天一次。

  (二)严格执行住院患者、陪护住院前、长期住院、住院期间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情况下核酸检测要求,严格落实好筛查关。

  六、加强对职工健康管理

  (质控科

  各科室)

  (一)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医院要求,每天两次报告职工体温和相关症状情况,并做好纸质版登记留存。职工如出现发热或其他相关症状必须第一时间按照医院要求报告并规范就诊。

  (二)全体职工严格执行目前离青管理办法,非必要不离青,离青前和返程后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和报备要求。

  (三)疫情期间全体职工最大限度减少聚集性活动,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

  七、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总务科)

  (一)保洁、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必须人人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重点区域设置专人。

  (二)规范进行医疗废物储存、交接登记、密封收集运送等,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要求。

  (三)利用监控定期查看保洁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强化全员培训演练,做到人人过关

  (医务科

  护理部

  门诊部

  院感科)

  对《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六版)》等文件、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的培训,做到人人过关,提高全员院感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加强应急演练及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考核,演练后要进行复盘总结,针对演练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研判,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九、强化防控相关药械物资储备(设备动力科、药学部、总务科)

  建立疫情防控、院感防控相关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物资等储备,形成我院动态储备库,保障常态化防控和应急情况下各类物资能够迅速到位。

  十、立即开展排查,销号管理,落实整改(相关职能科室、各科室)

  XX市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点

  一、把好入口关,落实预检分诊“8个一律”

  防控要点

  1、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

  发热患者。

  具体内容

  提供门急诊及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实行“三级预检分诊”,其他医疗机构视情开展一级或二级预检分诊,明

  确各级分诊内容及要求,及时分流发热患者。

  医用建筑所有入口均要设置预检分诊点,做到位置醒目,标识清楚,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其他非医用

  建筑入口处要派人值守,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遇有情况立即报告。

  安排呼吸、感染性疾病等专业医师、高年资护士以及经过培训合格的其他医护人员上岗,保证预检分诊质

  量。

  每日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录,及时更新并通知在院应知所有工作人员。通过语音播报、醒目文字公示、签订知情同意书等多种方式,提醒就诊人员如实告知14日内旅居史或接触史。

  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询问流行病学史)措施,全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双向防护。

  发现体温超过37℃或在37℃上下浮动的发热患者,要“逢疑必问、逢疑必报”,进行登记并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踪管理。遇有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局、防指或指定机构报告。

  诊,采取包括预检分诊区域、日常环境物体表面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

  2、未经预检分诊的患者一律不得进入诊区。

  3、不符合资质的人员一律不得值守预检分诊

  岗位。

  4、预检分诊一律每日提醒疫情重点地区名录。

  5、进入医院的人员一律落实“一看一测一查一问”。

  6、发热患者一律按照规范流程报告。

  7、预检分诊仪器设备一律定期校准。

  8、预检分诊区域一律进行规范清洁、消毒。

  二、把好排查关,落实发热门诊“7个必须”

  防控要点

  具体内容

  完善发热门诊“三区两通道”、留观病房、独立CT等硬件设置,做到人流、物流、空气流与其他区域严格物1、必须落实“三区两通道”。

  理隔离,并配齐消毒、防护用品,规范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和门诊区域清洁消毒,防止因硬件设置不

  规范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交叉感染。

  对于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

  表现的患者要高度关注并实施闭环管理。

  所有门(急)诊患者一律进行筛查;发热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患者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发热门诊患者一律留观;发热门诊患者一律全封闭管理;急诊发热患者一律隔离治疗;就医取药人员一律纳入登记管理。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实行封闭管理、单人单间,原则上不安排陪护和探视。遇有不服从管理,强行离院等特殊情形的,尽量留存影像资料,充分告知无效后立即报警。

  发热门诊应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患者基本身份信息登记,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不漏诊任何一个患者。

  发热门诊(哨点诊室)要及时将流行病学史或可疑症状患者的信息按规定录入XX省发热等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未设立发热门诊(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要在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开展就诊情况随访,并按规定录入XX省发热等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由村(社区)负责追踪。相关信息需同步录入我市统一部署的信息系统。

  发热患者确诊(认)为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由市或区市急救中心按服务范围安排负压救

  护车将其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转运后按照规范对车辆进行消杀。

  加强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的工作流程、清洁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管理,严格落实预防性消毒及终

  末消毒其措施及效果可追溯。

  2、必须落实“四早”措施。

  3、必须落实“七个一律”要求。

  4、必须坚持首诊负责制。

  5、必须强化首报负责制。

  6、必须规范转运确诊及疑似患者。

  7、必须严格落实清洁消毒。

  三、把好入院关,落实门(急)诊及病区“7个坚持”

  防控要点

  具体内容

  就诊期间,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要排队,落实“1米线”

  “间隔坐”

  “一人一诊一室”等要求。

  急诊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内镜中心、手术室、影像科、血液净化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疫情防控重点

  科室、区域要加强内部管理、医务人员防护、清洁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各项工作。急诊科设立相对独立区域,收治急危重症确诊或疑似患者就地抢救后,严格进行终末消毒。

  1、坚持有效安全距离。

  2、坚持重点科室重点防控。

  3、坚持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非必要不探视。

  在院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非诊疗需要不得出入病房。

  确需发现发热及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用于暂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等情况下,急危重症患者的紧急救治,同时严格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缓冲区应设独立卫生间,患者单人单间隔离治疗。

  4、坚持“非必须不陪护”。

  5、坚持每日关注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状况。

  6、坚持设置过渡区域(缓冲病区)。

  7、坚持患者及陪护入院前应提供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

  加强紧急状态入院安全管理,做好入院前宣教和沟通解释。

  四、把好筛查关,落实核酸检测“5个务必”

  防控要点

  具体内容

  1.

  普1、医疗机构职工务必进行核酸检测,未检测者不上岗。

  通医2.普通医疗卫生机构其他人员每14天检测。

  疗卫1.

  急诊留观室、呼吸科的长期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2.

  其他长期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务必每月进行1次核酸检测。

  3.

  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务必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2、住院发热患者、新入院患者、陪人务必按规定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3、医疗机构务必开展环境样本检测。

  务必按需进行环境样本核酸检测。主要包括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门急诊、洗手间、走廊、电梯、开水房等公共区域,原则上每14天检测1次,高风险区域可适当增加检测频次。

  4、医疗机构务必规范管理采样点。

  要设置专门的窗口和区域,为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人群提供采样服务,引导群众分时段、预约采样检测,严格执行手消毒、“1米线”等相关防控措施,采样人群不得聚集。

  1.

  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结果4-6小时内报告;

  5、核酸检测部门务必规范及时报告检测结果。

  2.

  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12小时内报告;

  3.

  “愿检尽检”人群24小时内报告。

  五、把好管理关,落实工作人员“3个规范”

  防控要点

  具体内容

  发现发热及出现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采取相应隔离措施,规范送医的同时开展内部流调工作。按规定上报家属

  疫情相关信息,不得误报瞒报。

  重点岗位落实额外防护,防护不到位者不得接诊。

  疫情期间尽最大限度减少聚集性活动,从严管理单位人员外出情况,非必要不出市,做好出差及外出返回人员的健康监测。

  1、全体人员每日规范报告个人健康状况。

  2、全体人员落实标准预防。

  3、工作人员落实出行管理。

  六、把好扩散关,落实医废管理“5个应当”

  防控要点

  具体内容

  医疗废弃物暂存处建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标识和“六防”标志,存放容器符合要求,存放时间控制在48小时之内。按要求进行清洁消毒。

  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在发热门诊和病区(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

  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1、应当规范设置医废暂存间。

  2、应当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3、应当规范医疗废物转运、管理。

  4、应当安排专人管理医废。

  由医院专人、定时、定线、使用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有健康证明,做好个人防护。

  加强污水监测、污水管理、污水消毒,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日监测、月监测、季监测,确保污水监测符合《医

  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污水检测应当达标排放。

  七、把好感控关,落实院感管理“6个加强”

  防控要点

  具体内容

  1.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加强三级院感管理体系建设。医院党委会或办公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院感专题会议,1、加强院感组织领导与体系建设。

  每周院周会上要有院感问题通报内容。

  2.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定期要召开专题会议,将院感防控纳入行政查房或业务查房重点内容,建立院感事项

  跟踪落实机制。

  配齐院感科人员,其中,二级及以上要有(含实际开放床位100张以上医院)应独立设置医院感染管理部

  2、加强院感工作队伍建设。

  门,按每200张实际使用病床配备1名院感专职人员,1:1配备后备力量。建立院感督导队伍,按每50张使用床位配备1名,其中重点科室至少配备1名。

  3、加强院感分级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两个屏障”,实现“双向防护”,落实“三防融合”。

  强化院感重点环节管理,落实正确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正确实施呼吸卫生和咳嗽礼仪、加强清洁消毒管理、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

  及时发现和排查医院感染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6、加强环境终末消毒

  环境终末消毒要安排专业人员操作,规范开展监督检查。

  4、加强院感四级巡查。

  5、加强医院内感染监测。

  八、把好服务关,落实后勤服务“3个保障”

  防控要点

  1、防护物资要满足1个月储备量,保障使用

  需求。

  具体内容

  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动态储备医用耗材、药品、防护装备、消毒用品,满足日常需要和应急需求。

  成立采样队、检测队、医疗队等应急梯队,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和流程,建立人员、物资、车辆调度和调配机制,2、加强24小时值守,保障应急处置到位。

  3、统筹后勤服务,保障运转顺畅。

  保证工作日和节假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

  做好水、电、气、暖等各项服务保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保障医疗安全和医院安全。

篇三: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

  

  医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和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防控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原则,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相关通知及规范精神,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做好核酸检测、物资储备、人员防护、重点部门和科室防控指引等方面,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有备无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制定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各科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新冠肺炎常态化秋冬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指导并组织各科室开展常态化及应对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

  2、组织协调全院力量做好诊治、疫情处置、紧急支援、后勤保障、对外联络及督查工作等。

  3、组织全院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相关知识培训及应急演练。

  4、负责协调抢救药品、物品、器械工作,做好后勤保障支持。

  (二)各工作组职责

  1、医疗救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负责发热患者的会诊排查,发热留观、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隔离医学观察和医疗救治工作。

  2、转诊调度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负责统一调度和指挥急救专用车辆,及时规范转诊。

  3、感染控制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负责病例上报,指导和督促发热门诊做好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监测工作,做好隔离室的规范设置和病区消毒隔离工作等院内感染控制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防护物资、救治药品及消毒物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确保突发情况的物资应急调配。

  二、新冠肺炎秋冬季防控管理工作要求

  (一)强化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哨点”作用

  1、预检分诊设置要求按[会人医字]69号文件执行(主管部门:护理部、院办)

  (1)预检分诊点设立在门急诊醒目位置,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2)预检分诊点要备有发热患者用的口罩、体温表(非接触式)、手卫生设施、医疗废物桶、疑似患者基本情况登记表等,各预检分诊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岗位职责。

  (3)承担预检分诊工作的医务人员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医用防护口罩(当疫情风险等级调高时应提高防护级别),每次接触患者前、后立即进行手卫生。

  (4)预检分诊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有醒目标识)。

  2、预检分诊工作流程:分诊人员上岗前应强化分诊流程及常见感染性疾病及新冠肺炎知识培训,对进入门急诊的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是否有咳嗽、咽痛或胸闷、腹泻等症状,发现可疑患者,登记患者信息,指引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由工作人员专人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二)发热门诊(责任科室:发热门诊。主管部门:医务部、护理部、院感办)

  1、设置要求:发热门诊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独立区域,设有醒目的标识,具备独立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相隔离,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适当间距。医院门口和门诊大厅要设立醒目的发热门诊标识,其内容要包括接诊范围、方位、行走线路及注意事项等。院区内应有引导患者到达发热门诊的明确指示标识。

  2.布局

  (1)根据江西省发热门诊设置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好发热门诊“三区两通道”,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各分区之间有物理隔断,相互无交叉;各区和通道出入口标识醒目;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独立设置。

  3、设施设备配备

  (1)医疗设备设施配备齐全,业务用房保持所有外窗可开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同时应具备机械通风设施。通风不良时,可通过不同方向的排风扇组织气流方向从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

  (2)完善消毒隔离设备设施,所有功能空间均应设手卫生设施,洗手设施应使用非手触式洗手装置。配置空气或气溶胶消毒设施和其他有效的清洁消措施。

  4、人员配置

  (1)合理配备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秋冬疫情期间可根据实际诊疗量增配医师数量。发热门诊医师

  应熟练掌握相关疾病特点、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要点、治疔原则、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传染病报告要求等。

  (2)在发热门诊工作的护士应掌握相关疾病护理要点、传染病分诊、各项护理操作、医院感染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等。根据患者数量及隔离床位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护理人员,疫情期间根据实际患者数量酌情增加护士数量。

  (3)所有在发热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需经过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传染病诊疗知识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培训,经穿脱防护用品、手卫生、医用防护口罩适合试验等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上岗。

  5、发热门诊管理

  (1)发热门诊应当安排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指导患者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症状等,将患者合理、有序分诊至不同的就诊室,并指导患者及陪同人员正确佩戴口罩。

  (2)发热门诊应24小时接诊,并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生不得推诿患者。

  (3)要对所有就诊患者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为所有患者进行血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还要进行新冠病毒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査。

  (4)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采取全封闭就诊流程,原则上挂号、就诊、交费、检验、辅助检査、取药、输液等诊疗活动全部在该区域完成。如患者需前往发热门诊以外区域检查,严格遵循“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专人防护陪同”的原则,不与普通患者混乘电梯,检査

  室单人使用,接诊医务人员做好防护,病人检查完后应及时做好终未消毒。

  (5)接诊医生发现可疑病例须立即向医务部、院感办报告,医务部接到报告应立即组织院内专家组会诊,按相关要求进行登记、隔离、报告,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离院或转院。隔离留观病房若不能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时,应及时扩充隔离留观病区。当确诊病例超过两位数(≥10例)即可整建制迅速腾空启用外科两层整改隔离医区,最大限度避免交叉感染。

  (6)每日不少于3次实时或定时对环境和空气进行清洁消毒,并建立终末清洁消毒登记本或电子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处理等。发热门诊区域的医疗设备、物体表面、地面、空气及空调通风系统的消毒和医疗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6、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1)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

  (2)应配备符合标准、数量充足(至少可供1周使用)、方便可及的个人防护装备。

  (3)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和医疗操作可能感染的风险选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日常接诊时戴工

  作帽、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戴医用防护口罩。如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在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吸痰、气管插管等可能发生气溶胶和引起分泌物喷減操作时,穿一次性隔离衣或医用防护服,戴医用手套、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等,必要时可选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4)进出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要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个人防护装备。在穿脱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时,应有专人监督或二人一组互相监督,避免交叉感染。

  (5)疫情期间,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若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及时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

  (三)门急诊分类管理

  1、普通门诊。(责任科室:门诊部。主管部门:医务部、护理部、信息科、后勤保障中心)

  (1)完善挂号工作流程,避免在挂号大厅、候诊区聚集,有条件市尽量实行非急诊预约挂号,减少现场挂号。加大宣传,引导患者按时段就诊,减少候诊室人员聚集。

  (2)接诊医生必须再次详细询问患者相关症状及流行病学史,保持疫情防控的敏感性。

  (3)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如需陪同,限1名陪同人员进入诊室。每天对诊室定时开窗通风,进行一至二次有效空气消毒。诊室

  高频接触物及地面每天至少含氯消毒液消毒两次,浓度500mg/L,如遇污染时随时清洁消毒,也可选择卫生湿巾擦拭消毒。

  (4)对于门诊慢性病患者,视患者病情和现有规定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并通过电话随访等多种方式加强远程指导。

  (5)门诊五官科/口腔科在诊疗过程中,有血液、体液、分泌物暴露风险时,应选择相应的防护用品,在一级防护的基础上,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必要时穿一次性隔离衣。

  (6)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日产日清,交接记录登记完整。

  2、急诊科。(责任科室:急诊科。主管部门:医务部、护理部)

  (1)急诊就医患者建立快速预检分诊通道。

  (2)由发热门诊收治至急诊科的患者或经急诊预检分诊需要进行新冠肺炎进一步排查的患者,都必须按要求进行新冠肺炎排查,未排查前先安排单人单间,隔离病房无空床时可与感染疾病科协调收治,接诊医务人员按照疑似病例进行防护。根据患者病情、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和检查结果,无需进一步排查新冠肺炎的患者无需单间收治,视情况也可分诊至专科住院,住院期间做好病情观察,医护人员做好相应的标准防护。

  (3)危急重症患者如需紧急手术(急诊外科处置),高风险操作如气管插管、吸痰等,按照疑似病例进行标准防护。

  (4)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当按照相关制度和诊疗规范给予及时有效救治,不得推诿拖延,确保急诊急救工作安全开展。

  (四)住院病区(责任科室:各临床科室。主管部门:医务部、护理部)

  (1)收治患者时,严格落实住院准入条件,做好“新四类”(无症状感染者、境外入赣人员、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患者)人员管理。所有新入院患者均需查验健康码,询问流行病学史和临床症状,进行疫情防护告知,按诊疗方案要求进行新冠肺炎排查(根据临床症状、流行病学史、血常规、CT、胸片、IgM、IgG等),鼓励入院患者新冠病毒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紧急入院患者必须安排单人单间,医务人员按疑似病例进行标准防护。

  (2)住院期间出现发热、疑似症状或后续发现有可疑接触史等情况的患者应立即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患者正常诊疗过程的环节(含病例讨论、查房、术前讨论、会诊等)中,必须增加甄别新冠肺炎的讨论内容。

  (3)对所有住院患者每日至少监测2次体温。各科主任要全面掌握病区患者情况(如入院后发热伴乏力、咳嗽、咽痛、呕吐、腹泻等可疑症状的患者情况)。发现疑似情况,或者有聚集性发病现象(包括患者和陪护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院感办。院感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开展调查,必要时上报上级行政部门。

  (4)加强病区患者管理。对患者陪护人员要进行信息登记和测量体温。加强患者宣教,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不得串门走访。尽量减少陪护人员,人员相对固定,不得让有近期外出旅居

  或返乡归来家属探视或陪护,如确需陪护则必需查验健康码、监测体温。

  (5)加强手术管理。非急诊手术,原则上术前检查应包括新冠肺炎排查(按诊疗方案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等新冠肺炎排查,入院时已完成排查的可不必重复)。手术室接台手术必须按要求进行消毒。为患者开展急诊紧急手术必须按照疑似病例手术流程做好标准防护。

  (6)各科应预留1-2间隔离病房,放置不明原因发热或待排患者,待排除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7)强化转出、转科、转院管理。患者转出过渡病区、转科等环节,均应有医院两名以上医师把关,转院的需由科主任或专家组把关(急诊等特殊情况除外),对其检查结果和病情做综合评估后,再给予转运。

  (8)根据院感防控制度、流程和应急预案,建立科室自我监督检查机制,不定期开展全院培训和推演。

  三、提高核酸检测能力:(责任科室:发热门诊、检验科、各临床科室。主管部门:医务部)

  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对其他人群要主动提供服务,确保“愿检尽检”。发热患者标本采集与其他患者、“愿检尽检”人群分区釆样,避免交叉感染。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域,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检测能力要与秋冬季最大诊疗量相匹配。对于发热门诊和急诊患者的核酸检测,在4~6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原则上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通过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做好核酸检测质控工作,建立可疑标本、阳性标本复核流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患者标本采集后应立即密封处理、做好标识,专人密封运送至检验科,运送前标本箱表面就要75%的酒精喷洒消毒。

  四、强化人员管理。(责任科室:各临床医技科室、保洁公司。主管部门:人事科、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保障中心)

  1、强化医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健康登记管理工作,各科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测体温,有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同时加强疫情期间员工差旅的疫情风险防范,且每日监测出差员工的身体健康,保障员工安全差旅和返岗,并坚持“非必须,不差旅”的原则,必须外出的情况下,须提交差旅申请,申请中写明差旅原由、预计出发和返回时间,交通工具、车次、同行人,申请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院长审批过后,方可外出。

  2、强化工勤人员管理。对陪护、配餐、输送、安保、保洁等工勤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工作,使其掌握新冠肺炎防控有关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严格控制人员,强化配餐员、输送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等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按要求做好标准预防。

  3、强化患者、陪护及探视者的管理。入院需告知患者在住院期间应如何向主管医生陈述病史、病情症状及变化,尤其是要配合流行

  病学史的调查和如实陈述并签署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承诺书。在住院期间应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制度,积极配合医院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如住院期内应佩戴口罩,不乱串其他病室,不得聚集聊天,不得在医院或病区乱走动等)。在住院期间内应积极配合医生的诊疗活动,不得离开病房,遵守医院及病区的管理制度,建议患者近亲属或朋友通过微信或QQ视频探视,尽量不到院探视。住院期间如果需要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接受体温监测及流行病学史的调查,陪护人员要相对固定并在陪护期间内应全程佩戴口罩。引导劝说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应佩载口罩、测量体温,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五、建立秋冬季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督查和风险评估(责任科室:各科室。主管部门:医务部、护理部、院感办)

  由xxx县人民医院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督查职责落实,形成由感控、医务、护理等部门组成的覆盖全院范围的常态化防控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针对门诊、预检门诊、急诊、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口腔、手术室、血透室、ICU、眼科、住院部等部门的常态化标准预防措施,确保科学防治精准施策。

  1、由医务部牵头,每周不定期组织医务部、护理部人员下科室督查新冠肺炎诊疗规范及流行病学排查情况,排查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并追踪整改成效。

  2、由院感办牵头,每周不定期组织院感办、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保障中心等部门人员下科室督查新冠肺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将

  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纳入绩效考核,排查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并追踪整改成效。

  3、科室院感巡查员每天对医院内的诊疗活动进行巡查,督促个人和科室做好防护,做好相应台账记录,减少院内感染,相应结果反馈院感办,并追踪整改成效。由院感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医院感染控制现状,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查找感控漏洞,提前预警薄弱环节、流程缺陷等风险,为医院防控决策提供专业参考。

  六、加强医院感染控制(责任科室:各科室。主管部门:院感办)

  1、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遵循标准预防原则,做到分区、分级、分岗位防护,确保防护到位。接诊患者及诊疗操作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帽子,严格落实六步洗手法。侵入性操作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有气溶胶产生的操作(具体见附件)。

  2、加强感染防控监测,尤其重视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因防护失败等导致的职业暴露突发情况的报告和应急处置。各科室要牢固树立“院内零感染目标”,严格执行院感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院感管理,指定专人(科室防控督导员)负责院感防控工作。要开展院感防控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科室医务人员院感防控意识和能力。

  3、各科应按《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落实环镜物表清洁、消毒、隔离措施,加强空气消毒管理,规范处置医用织物。优化就诊流程,减少人员现场聚集,最大限度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4、医疗废物、废水管理:(责任科室:各科室。主管部门:后勤保障中心、院感办)

  污水排放和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存放与处置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疫情期间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医疗废物应单独进行收运,双层包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同时收运,产生的医疗废物应专人专车并按指定路线运送,在暂存点应与其他区域内医疗废物分隔存放,做好发热门诊、隔离病区标识。医院具有独立化粪池时,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需进行消毒处理,定期投加含氯消毒剂,池内投加含氯消毒剂(初次投加,有效氯40mg/L以上),并确保消毒1.5小时后,总余氯量达10mg/L。消毒后污水应当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七、加强医疗资源储备(责任科室:设备科、医务部、后勤保障中心、药剂科)

  1.加强医疗力量和物资设备保障。一是统筹调配医疗力量,做好呼吸、感染、重症、护理、临床检验、院感防控等重点科室医疗力量可以整建制调派的医疗力量底数情况。二是加强物资设备配备。各有关科室配足配齐防护装备、消毒用品等储备工作,建立物资储备清单,实行物资设备动态储备,原则上物资药品储备量应满足医院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

  2.后勤保障中心加强发热门诊、另设置的隔离病区三区两通道、供氧、通风、供暖、污水污物处理等设施改造,使之符合秋冬季传染病诊疗要求,加强物资和设备配备,确保满足满负荷收治患者相关要求。

  八、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技术演练(责任科室:各临床医技、科室。主管部门:科教科)

  各临床医技科室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知识培训及技术演练,围绕新冠肺炎病例发现、报告、隔离、规范化诊疗以及核酸检测、院感防控、医务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重点科室还要针对新冠肺炎相关特殊医疗技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通过视频、现场培训等方式,适时组织新冠肺炎诊疗技术交流,开展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模拟演练,提高科室新冠肺炎诊疗能力和水平。

  各科室需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不能有任何思想松懈,牢记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第一责任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医疗服务工作,持续做好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加固、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有备无患,坚决防止秋冬季疫情反弹,切实保障秋冬季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严防医院疫情传播及院内感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身体健康。

  医院肺炎疫情应急管理与实践

  1、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A医院高度重视,为防止疫情扩散,降低院内交叉感染,提高医院运行效率,集中医疗资源优先诊治患者。

  A医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第一时间组织启动公共卫生医疗救治预案,并制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救治应急管理预案,成立医院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权利到人,责任到位,避免权责混乱,指挥不一致的现象出现。

  医院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医务、院感、医工、人事、财务、护理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指挥、协调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制定并具体负责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实施全面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并做好疫情动态反馈的调整工作。

  2、应急管理工作措施

  面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A医院通过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开设发热门诊、预检分诊、隔离留观病房,开通互联网线上发热门诊,落实门诊三级预检分诊制度,甄选、鉴别发热患者,制定疑似病例诊

  断流程,做好患者隔离保护措施。同时,医院后勤部门做好医用物资应急储备工作和环境消毒清理工作,规范医务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1)流程改进措施

  疫情发生后,A医院后勤部门配合医务、院感、门诊等科室,及时组织协调完成开设预检分诊台、发热门诊、留观病房、隔离病房、候诊室等病区改造工作。

  第一,在医院急诊楼门口开设带有醒目标识指示牌的预检分诊点,安排专门负责分诊导诊,以区分普通咨询台。

  第二,开设疫区接触史或流行病学史的专用发热门诊和普通发热门诊,门诊区域与检验、检查、取药区域分开,单独设置医护人员通道与发热人员通道,避免混用,减少院内交叉感染的风险可能。

  第三,按照院感管理要求,在留观病房、隔离病房、候诊室等相关区域安装隔断、加装门禁、增加洗手池,并对上述所有区域的空调、新风、消防排风、管道等与其他区域的联系处进行全面检查,停开带有回风功能的中央空调系统,使用替代热源,封堵管道井缝隙、消防排风管道等,使得发热门诊、留观病房、隔离病房分区合理,确保满足疫情诊疗区域的院感要求。

  第四,设置疫情防控区域医疗垃圾独立处置通道,规范医疗垃圾的全流程管理,在各区域设置废弃口罩等专用垃圾筒,实行专人、专车管理,定时收集污染物,并清运到垃圾处置中心单独存放,避免疫情污染物的二次传染。

  (2)就诊确认措施

  医院门诊作为患者就医的必经途径、疫情防控的第一关口,担负着重要防控责任。

  疫情时期,根据病种特点,A医院暂停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等医患面部近距离接触、常规防护措施难以有效防护的科室门诊,仅保留这些科室外科急诊工作,其余可择期诊治项目疫情期间全部暂停。

  同时,A医院高度重视门诊确诊工作,第一时间制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的诊断措施,实施三级预检分诊措施,快速、有效的识别筛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诊断措施分为两步。

  第一步

  初步诊断,对患者就诊,按《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方法》做好预检分诊工作,由医护人员手持体温监测设备,配备红外线体温监控仪进行非接触式体温监测,对发热患者转往急、门诊预检分诊台,对符合流行病学病史和临床表现预检患者,分诊到发热门诊接诊,并辅助以血常规、影像学等检查,初步诊断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时,向呼吸与危重医学科科主任汇报病情。

  第二步

  科室会诊,由医务部组织院内呼吸科、感染科、发热门诊等相关科室专家会诊,由检验科采集血液、咽拭子、咽嗽液等进行核酸检测等检查,会诊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时,收入疑似病房进一步观察、治疗,对确定诊断的患者收入隔离病房进一步治疗。

  (3)诊疗规范措施

  A医院在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下,采取严格的诊疗规范措施。

  针对患者和医护人员,A医院分别实施了6条隔离保护措施。

  第一,对疑似病例及观察病例进行单间隔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可集中处置。

  第二,指导患者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使用流动水洗手,手上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可使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消毒。

  第三,观察或确诊患者按指定路线进发热门诊、疑似病房或隔离病房,观察或确诊患者不能离开疑似病房或隔离病房,严禁患者之间相互接触。

  第四,疑似病房或隔离病房严格设立探视制度,一般不设陪护,若设陪护,则应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探视,若患者病情危重必须探视,探视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沿制定路线,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

  第五,在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A医院针对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做好接触隔离、飞沫隔离、空气隔离的医患双向防护工作,根据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对医护人员采取不同级别的防护措施,并在结束工作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做好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眼睛的卫生与防护。

  (4)互联网服务措施

  为减少面对面接触,降低交叉感染,方便发热疑似患者,以及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就诊,A医院第一时间推进互联网医院网络就诊服务,保证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患者在疫情期间可以享受常规、持续的医疗服务。

  互联网医院开通线上发热门诊,多位发热门诊专家在线提供医疗咨询服务,患者进入互联网医院线上挂号诊疗,诊疗包括文字图片交流与视频诊疗,方便临床医师与患者线上沟通,对网上药品处方,可选择在线缴费后到院自取或邮寄自付,做到“复诊不出门,药品送到家”,减少群众出门就医相关暴露风险,缓解一线医疗资源的压力。

  同时,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的高度传染性和潜伏期患者难以诊断的特点,A医院为观察隔离病房紧急配置了3套高清远程转播会诊管理系统,为转诊医务人员配备了7部会诊转播手机,依托医疗云平台,利用5G远程会诊技术,为其他医院提供实时诊断和会诊援助,为控制疫情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物资后勤保障措施

  医院物资后勤保障直接关系到医院能否持续有力打赢肺炎疫情攻坚难关,疫情期间,A医院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急用优先、公正规范”的原则,实施应急防护物资分配全过程管理措施,做到科学分配,高效使用。

  为满足一线临床科室应急防护物资的需求,解决医疗工作后顾之忧,A医院分别实施4条后勤保障措施。

  第一,在应急储备物资告急前,对疫情做出最大限度的预先判断,于年前紧急联系消毒设备供应厂家,多渠道最大限度地储备了11台紫外线消毒车、2台空气消毒机、6台额温枪、20台耳温枪、70台空气消毒机和3台呼吸机。

  第二,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开通应急物资紧急筹措渠道,统计防疫物资库存与日均消耗量,依据物资库存动态变化趋势,重点筹措日均消耗量大的防疫物资。

  第三,搭建应急物资监管立体防控网,对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的物资实行双登记制度,合法有序接收应急物资,定期核对物资信息,保持每笔捐赠信息记录在案。

  第四,组织医工、院感、护理、临床等科室专家对采购和捐赠的应急物资进行质量鉴定和样品检测,确保各类物资达到国家规定使用标准,并根据物资数量、质量及实用程度区分适用范围,优先满足一线临床疫情防控需求,杜绝不合格物资进入临床使用。

篇四: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

  

  医疗机构新冠疫情应急期防控要点

  一、应急期院区管理原则

  (一)应急期间,实行临时性管控的院区,分级分类管理,严格人流、物流进出。

  (二)分级分类管理:院内各楼栋和区域根据疫情传播风险大小划定红区、黄区、绿区三个区域,各区域防控措施实行分级管理:

  1、红区为3天内发现过阳性感染者的楼栋或楼层,按照封控区规定,病人及陪护足不出房,医护采取二级防护、“严格进出管理”等封控措施;

  2、黄区包括4-7天内出现过阳性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的楼栋,以及与红区楼层共用医护人员的楼层,按照管控区规定,采取“严格楼层、病区管理”等管控措施;

  3、绿区为院内红区、黄区所在楼栋以外的其他区域,采取“两点一线、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人员不得随意流动。

  二、大门管理

  (一)仅保留医院主大门出入口,医院其他出入口全部封闭。

  (二)大门通道处明确界定清洁通道(清洁的人流/物流通道)和污染通道(污染的人流/物流通道),通道交界处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各通道专人监督,严禁流窜。

  (三)入院生活物资、防疫物资、紧急药物配送等相关人员和公务车辆,须经医院应急指挥部报备同意后,做好登记和预消毒后按规定通道驶入、按照规定路线行进、不得进入医院其他区域。

  (四)出院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和织物转运等相关人员、车辆,须经医院应急指挥部报备同意后,做好登记和预消毒后按规定通道驶离。

  (五)非必要不进入院区,必须进入的人员需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并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无异常且无新冠相关症状和体征。

  三、楼栋管理

  (一)各楼栋设置专用清洁通道/电梯和污物通道。清洁通道应设置工作人员和相关物资进出专用通道,以及患者通道。污物通道用于医废、患者的织物和标本等的转运。

  (二)红区楼栋入口处设缓冲区,缓冲区分别设置消杀区和物资存放区。消杀区用于进出物品的清洁与消毒,并配置足够的消毒液、消毒湿巾、手消等消毒用品;物资进入楼栋之前先在消杀区完成消杀后再进入,送完物资的转运车或其他工具离开楼栋时在消杀区进行再次消杀后方可离开。

  (三)红区楼栋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入口处派专人值守,进入楼栋需经院指挥部批准、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绿码并询问事由后方可进入楼栋,同时进行登记。红区工作人员出红区应进行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院内感染。

  四、病区管理

  (一)病区整体封控,专人值守,严禁上下楼层之间互串。

  (二)采取无接触式配送,每个病区门口设置交换台,餐饮、药品等物资放置在交换台上,由工作人员错峰领取。

  (三)病区内划分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采取无接触式转运。

  (四)病房门常闭,不串门、不聚集,禁止离开病房或互相探访。所需所有物资由工作人员送入病房。

  (五)清洁物资从病区患者通道进入;污染物资从病区污物通道转出。

  (六)卫生间马桶冲刷时需关闭马桶盖,防止气溶胶喷溅污染;地漏口不定期倒入2-3杯水,避免干燥。

  (七)加强公共场所管理,比如走廊、开水间、微波炉使用间,晾衣房等位置,严禁患者和陪护出入。

  (八)停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如需使用必须关闭回风系统,加大新风量。

  五、人员管理

  (一)由绿区人员分别为红、黄、绿三个区域工作人员进行后勤物资保障,如送餐饮、药品、生活物资等。配送人员应固定配送区域和路线、不得随意串动。

  (二)个人防护。

  1、患者(病情允许条件下)和陪护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按使用规范定期更换口罩。

  2、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期间个人防护级别》做好个人防护。

  3、严格规范执行手卫生。

  (三)应检尽检。所有人员每日按时进行核酸检测,每日两次,单采单检,不漏一人。

  (四)健康监测。所有人员每日进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胸闷、腹泻、咽痛等症状,及时上报。

  六、物品和环境管理

  (一)做好人物同防,加强对物品的管理,包括药品试剂、餐饮食材、生活物资、医疗废物等,按照《临时性管控期间物品相关要求》进行。

  (二)加强环境管理,环境清洁消毒严格按照《封控期间环境清洁消毒工作方案》进行。

  医疗机构各科室、各部门必须严格落实以上防控工作要点,如有违反造成疫情传播将严肃追责问责。

篇五: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篇六: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

  

  新版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点

  一、预检分诊

  1.

  提供门急诊及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实行“三级预检分诊”,明确各级分诊内容及要求,落实“一看一测一查一问”(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询问流行病学史)措施,全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双向防护。其他医疗机构视情开展一级或二级预检分诊,要求同上。

  2.

  采取红外线测温门或手持测温仪(枪),提高测温效率,遇有体温异常的,要采用水银温度计复测。测温仪器设备要定期比对和校准,并做好记录。

  3.

  每日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录,及时更新并通知在院应知所有工作人员。通过语音播报、醒目文字公示、签订知情同意书等多种方式,提醒就诊人员如实告知14日内旅居史或接触史。

  4.

  发现体温超过37℃或在

  37℃上下浮动的发热患者,要“逢疑必问、逢疑必报”,进行登记并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未设置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要做好登记(患者姓名、性别、体温、身份证号、手机号、居住地址等),指导患者在采取

  配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追踪管

  -5-

  理。遇有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局、防指或指定机构报告。

  5.

  医用建筑所有入口均要设置预检分诊点,做到位置醒目,标识清楚,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安排呼吸、感染性疾病等专业医师、高年资护士以及经过培训合格的其他医护人员上岗,保证预检分诊质量。其他非医用建筑入口处要派人值守,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遇有情况立即报告。

  6.

  预检分诊区域要进行日常环境物体表面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

  二、发热门诊

  1.

  落实“四早措施”措施,所有门(急)诊患者一律进行筛查;

  发热患者一律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患者一律进行核酸检测;

  发热门诊患者一律留观;发热门诊患者一律全封闭管理;急诊发热患者一律隔离治疗;就医取药人员一律纳入登记管理。

  2.

  坚持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应安排具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疾病诊疗经验的医务人员出诊,做好患者基本身份信息登记,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强化新冠肺炎临床症状早期识别,不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不漏诊任何一个患者。

  3.

  强化首报负责制。发热门诊要对全部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胸部CT等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必须在4-6小时内报告,核酸结果未报告前,患者必须在医疗机构内留观。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实行封闭管理、单

  -6-

  人单间,原则上不安排陪护和探视。遇有不服从管理,强行离院等特殊情形的,尽量留存影像资料,充分告知无效后立即报警。

  4.

  发热门诊(哨点诊室)要及时将流行病学史或可疑症状患者的信息按规定录入xx省发热等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未设立发热门诊(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要在2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开展就诊情况随访,并按规定录入xx省发热等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由村(社区)负责追踪。相关信息需同步录入我市统一部署的信息系统。

  5.

  发热患者确诊(认)为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由市或区市急救中心按服务范围安排负压救护车将其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集中收治,转运后按照规范对车辆进行消杀。

  6.

  加强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室的工作流程、清洁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管理,严格落实预防性消毒及终末消毒其措施及效果可追溯。

  三、门(急)诊管理

  1.

  就诊期间,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要排队,落实“1米线”“间隔坐”“一人一诊一室”等要求。

  2.

  急诊科设立相对独立区域,收治急危重症确诊或疑似患者就地抢救后,严格进行终末消毒。

  3.

  耳鼻喉科、口腔科、内镜中心、手术室、影像科、血液净化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疫情防控重点区域要加强内部管理、医务人员防护、清洁消毒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各项工作。

  -7-

篇七: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篇八: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重点对流调、消杀、采样、检测等人员开展多频次、广覆盖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新冠病毒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

  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哨点监测。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强化测温、扫码、登记等工作落实,对发热患者及时由专用通道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

  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门诊患者实行一医一患一室,住院患者实行一患一陪护,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出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冠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冠病毒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风险。一旦发生新冠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冠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和“三区两通道”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和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冠病毒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对进入发热门诊的患者,严格按照“一测、二记、三问、四查、五隔离、六转诊、七上报”(即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登记患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现居住地址等信息,询问流行病学史及临床表现,对所有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胸片等检验检查,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必须就地隔离,按照核酸检测结果规范转诊,及时上报信息)流程开展诊疗工作。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立即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负压救护车单人单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核酸检测阴性的患者做好相应临床处置并随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

  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等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安置在负压病房,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不得探视。

  4.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适合的医务人员及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要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篇九: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引

  ...........................................................................................................2二、清洁与消毒指引

  .......................................................................................................................4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指引

  .................................................................................................15四、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死亡患者处置指引

  .............................................................................16五、重点科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引

  (一)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应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WS/T311-2009)和《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0〕65号)的要求。

  (二)医疗机构应进行个人防护全员培训,提高防护意识,熟练掌握新冠肺炎防治基本知识、方法与技能。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

  (三)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区、隔离病区设置三区两通道及缓冲间,有条件的可设置负压病房;普通病区设置过渡病房(室),收治待排查患者。

  (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标准预防措施,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根据诊疗护理操作中可能的暴露风险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具体如下:

  1.可能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护目镜/防护面屏、穿防渗隔离衣。

  3.可能出现呼吸道暴露时,戴医用外科口罩。

  (五)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接诊患者疾病的传播途径,参照《医院隔离技术规》(WS/T311)选择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或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严格落实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等隔离要求。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六)在新冠肺炎流行中高风险地区,按照接触新冠肺炎风险,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增加飞沫隔离、接触隔离的防护措施。在为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进行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增加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暴露风险的差异,根据有关文件要求选择防护用品,并根据风险评估适当调整,做到以下防护:

  1.一级防护:预检分诊点,普通急诊留观区,门诊,普通病区,重症监护病房,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区,医务人员医学观察区,隔离病区的潜在污染区工作人员,以及进行普通患者手术,非新冠患者的影像检查与病理检查,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外的安保、保洁、医疗废物转运等工作人员;一级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工作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等。

  2.二级防护: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内,隔离重症病区,疑似及确诊患者影像检查及检验,消毒供应中心对新冠病区物品回收、清点及清洗时,疑似及确诊患者转运、陪检、尸体处置时,为疑似或确诊患者手术,新冠核酸检测时采用二级防护措施。二级防护主要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一次性工作帽、穿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鞋套等。

  3.三级防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可产生气溶胶操作、手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采用三级防护;为疑似或确诊患者实施尸体解剖时采用三级防护。三级防护主要防护用品:正压头套或全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穿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鞋套等。

  (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八)按《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实施手卫生,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九)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区(二级防护)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

  1.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区穿戴防护用品程序

  医务人员通过员工专用通道进入清洁区,有条件的可以更换刷手衣裤、换工作鞋袜,认真洗手后依次戴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穿防护服、一次性隔离衣、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2副)、鞋套。

  2.医务人员离开隔离病区脱摘防护用品程序

  (1)医务人员离开污染区,进入第一脱摘区,手卫生后,依次脱摘防护面屏或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鞋套、外层手套分置于专用容器中,之后手卫生。

  (2)在第二脱摘区脱去医用防护服、内层手套、靴套,手卫生后,脱去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帽子,手卫生后,换医用外科口罩进入清洁区。

  (3)每次接触患者后立即进行手的清洗和消毒。

  (4)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或者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5)下班前应当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十)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患者使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二、清洁与消毒指引

  (一)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严格遵循《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4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通用要求》(GB27952-2020)《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2)《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等文件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加强日常环境物体表面清洁和消毒工作,消除污染的环境物体表面的传播隐患。

  (2)按照单元化操作的原则,强化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3)严格执行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制度,有明显污染的情况下,应先去污,再实施消毒;消毒可选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

  (4)物体表面擦拭宜采用有效消毒湿巾,也可使用超细纤维抹布;地面清洁消毒宜使用超细纤维地布;清洁工具做到分区使用(如采用机械热力清洗消毒的可统一使用),保持清洁工具清洁与干燥,宜集中机械热力清洗、消毒与干燥。使用过的或污染的保洁工具未经有效复用处理,不得用于下一个患者区域或诊疗环境,防止发生病原微生物交叉污染。

  (5)预防消毒与随时消毒相结合。医疗区域预防消毒至少1次/天,中高风险区域至少2次/天;有明显污染随时消毒。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应增加消毒频次。

  3.终末清洁与消毒

  (1)患者一旦出院或转科,应立即对病房或患者区域进行环境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有效阻断病原微生物传播。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2)应有序实施以“床单元”为单位的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从医用织物到环境物体表面,先清洁、后消毒,从上到下,从相对清洁物体表面到污染物体表面,清除所有污染与垃圾。可搬离的医疗设备与家具,应在原地实施有效清洁与消毒后,方可搬离。

  (3)消毒可选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有明显污染时先去污染再消毒。

  (4)必要时可采取强化的终末消毒措施,即可以在上述清洁与消毒措施基础上,采用过氧化氢汽(气)化/雾化消毒,或紫外线辐照设备消毒,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方法,按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消毒。

  4.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与消毒

  (1)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时,在患者离开该环境后,应对患者所处周围环境的物体表面、地面进行清洁与消毒,消毒可选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至少作用30分钟,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如为留观病房则每日消毒不得少于2次。

  (2)有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清除污染物,再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或使用具有吸附消毒一次性完成的消毒物品。

  (3)保持环境清洁、整齐。

  5.注意事项

  (1)遵循“五要、六不”原则。“五要”,即:隔离病区要进行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要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要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6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要做好个人手卫生。“六不”,即: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进行预防性消毒。合理使用消毒剂,科学规范采取消毒措施,同时避免过度消毒。

  (2)使用合法有效的消毒剂,消毒剂的使用剂量、作用时间和注意事项参考产品使用说明。

  (3)消毒剂对物品有腐蚀作用,特别是对金属腐蚀性很强,对人体也有刺激,配制消毒液、实施环境清洁消毒措施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二)医用织物的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应严格遵循《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的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应保持清洁卫生。

  (2)宜使用可水洗的医用织物,可擦拭的床垫。

  (3)住院患者、急诊室患者应一人一套一更换,衣服、床单、被套、枕套至少每周更换1次;遇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医用织物应及时清洁、消毒;枕芯、被褥、床垫应定期清洁、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洁、消毒。

  (4)门诊诊间、治疗间的床单至少每天更换,如就诊人数较多,半天更换,有污染随时更换;如可能接触患者粘膜(如妇科检查等)的,应一人一换,或使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用隔离单(如一次性中单等)。

  (5)医务人员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时更换,如遇污染应随时更换;专用工作服专区专用,至少每日更换,遇污染应随时更换。

  (6)宜使用具有防水阻菌阻尘功能的床上用品,可采用擦拭清洁与消毒。

  (7)使用部门应备有足够的被服收集袋(桶),分别收集感染性织物、脏污织物及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被服;织物收集袋(桶)应保持密闭。

  (8)有明显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被服,多重耐药菌或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后的被服视为感染性织物,由产生的部门负责放置在专用袋中并有警示标识,洗衣部门需分开单独清洗消毒。

  (9)明显污染且无法清洗的织物可按医疗废物处理。

  (10)被服的收集运送车与干净被服发放车应分车使用,并有明显标志,收取和发放车辆应专用,并应密闭运送防止二次污染。

  (11)应分别设有相对独立的使用后医用织物接收区域和清洁织物储存发放区域,标志应明确,避免交叉污染。

  3.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接触织物的清洁与消毒

  (1)宜使用可水洗的医用织物,可擦拭的床垫。

  (2)当发现有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使用后的床单、被套等立即装入用双层专用袋鹅颈结式包扎,并贴有警示标识,密闭转运集中进行消毒、清洗;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或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后直接投入洗衣机中,同时进行洗涤消毒30分钟,并保持500mg/L的有效氯含量;贵重衣物可选用环氧乙烷方法进行消毒处理。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3)一次性床单等,使用后当作医疗废物处理。

  (4)洗衣房宜单独区域进行消毒与清洗,环境通风,定期消毒。

  (5)明显污染且无法清洗的织物可按医疗废物处理。

  4.注意事项

  (1)实施病人单元整理、更换、清洁和消毒时,以及洗衣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2)医用织物收集过程避免扬尘和二次污染。

  (三)室内空气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应严格遵循《医院空气净化隔离规范》(WS/T368-2012)《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11-2016)《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GB27948-2020)《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WS488-201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396-2012)和《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等文件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在建筑设计中应结合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有效降低诊疗场所室内空气中微生物、气溶胶浓度。

  (2)可选择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进行有效空气交换,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宜选择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中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或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在回风系统中安装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室内也可配置人机共存的空气净化消毒机;有人情况下不能使用紫外线灯辐照消毒和化学消毒。

  (3)负压隔离病房,在保证有效换气次数的前提下,不必额外增加空气消毒措施。在患者出院或转科后,对腾空的负压病房做好环境物体表面终末清洁与消毒的基础上,如有洁净系统可连续开启通风机组自净1小时后使用;如无洁净系统,可使用过氧化氢汽(气)化/雾化等空气消毒设备进行空气消毒。

  (4)化学消毒剂汽(气)化/雾化消毒应在无人情况下使用,可选择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消毒剂,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按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

  (5)中央空调系统的日常管理应按《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有效使用。

  3.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所处室内空气的清洁与消毒

  (1)当发现有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时,在患者离开该环境后,应对患者所处室内环境进行通风与清洁消毒。

  (2)疑似或留观患者应单间隔离,并通风良好,可采取排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排风),也可采用人机共存的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无人条件下可用紫外线等对空气进行消毒,用紫外线消毒时,可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到1小时以上。

  (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将患者安置到负压隔离病房。

  (4)终末消毒,可使用过氧化氢汽(气)化/雾化等空气消毒设备进行空气消毒。

  4.注意事项

  (1)注意诊疗场所的气流组织,应从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2)选择的空气消毒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按照使用说明。

  (3)注意人员保暖。

  (四)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与消毒

  1.遵循原则

  严格遵循《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1-2016)《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16)《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310.3-2016)《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等文件的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做好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收集、清洗、包装、灭菌或消毒、储存、运送的全流程工作,确保复用器械的使用安全。

  (2)应采取集中管理方式,所有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内镜中心、口腔科等科室的复用器械的清洗消毒,可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处理,也可集中由消毒供应中心处理。

  (3)使用后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在使用部门应先就地预处理,去除肉眼可见污染物,及时送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处理;无法及时送消毒供应中心的器械和物品可使用器械保湿剂或及时进行初步清洗。消毒供应中心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首选热力消毒或灭菌方法。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4)新使用的医疗器械与物品,应先了解材质与性能,选择合适的灭菌或11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消毒方法。

  (5)血压计、听诊器、输液泵等医疗用品处理同物体表面。

  3.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与消毒

  (1)可复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去除可见污染物后立即采用双层专用袋逐层密闭包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集中进行处理;消毒供应中心可实行先消毒,再处理。

  (2)或使用后立即使用有消毒杀菌的医用清洗剂或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采用双层专用袋逐层密闭包装,做好标记,密闭运送至消毒供应中心集中进行处理。

  (3)灭菌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4)建议使用一次性餐(饮)具,如非一次性餐具,清除食物残渣后,煮沸消毒30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4.注意事项

  (1)首选机械清洗、消毒,手工清洗注意个人防护。

  (2)注意医疗器械处理间的环境通风、清洁与消毒。

  (3)防止运送中再污染。

  (五)医疗废物管理

  1.遵循原则

  应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相关法规12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和文件要求。

  2.感染防控要点

  (1)收集:医疗废物应放置在装有黄色垃圾袋的医疗废物桶中,禁止混入生活垃圾袋(黑色垃圾袋)中,医疗废物桶应加盖并有明显标识;锐器及时置于锐器盒中,避免扎伤。

  (2)感染性隔离患者使用后的医疗废物需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封扎,做好标识,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3)治疗室外使用后产生的医疗废物严禁入治疗室存放。

  (4)医疗废物袋装量达3/4时应扎紧袋口后放入医用废物暂存容器(转运箱)中,锐器盒装量达3/4时封口,转运时放入转运箱中,转运箱应加盖后扣紧环扣。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应防渗,医疗废物袋外表面粘贴医疗废物标志(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根据废物类型进行选择。

  (5)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超过48小时,集中回收后移交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6)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定线、使用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污染环境。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8)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产生的废物量,并请产生部门人员确认。

  (9)暂存要求: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废物的房间必须上锁(或门禁),避免13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流失,并粘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标识,有防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每天对环境进行清洁与消毒,有污染时立即消毒;运送车辆每天清洁消毒。

  3.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医疗废物的管理

  (1)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均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2)医疗废物收集桶应为脚踏式并带盖。

  (3)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者利器盒的3/4时,应当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

  (4)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增加一层包装袋。

  (5)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

  (6)含病原体的标本和相关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的医疗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每天运送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可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运送工具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消毒处理。

  (8)医疗废物宜在医疗机构集中暂存于相对独立区域,尽快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做好交接登记。

  4.注意事项

  (1)锐器盒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严禁重复使用。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14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三、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置指引

  (一)预防是职业暴露的最佳处置方式,目前主要是物理预防措施,包括社交距离佩戴口罩、咳嗽礼仪、手卫生、环境清洁与消毒、通风及负压病房、早期发现和隔离患者。新冠肺炎尚缺乏暴露前预防措施(如疫苗)和暴露后预防措施(如预防性使用药物和血清抗体阻断发病等)。

  (二)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新冠病毒感染职业暴露报告制度及处置预案。

  (三)根据暴露风险评估选择恰当的处置方式。呼吸道暴露风险最高,血液体液暴露及皮肤暴露风险较低,血液体液暴露须同时考虑经血传播疾病风险。

  (四)呼吸道暴露处置

  1.常见呼吸道暴露:缺乏呼吸道防护措施、呼吸道防护措施破坏时(如口罩脱落)、使用无效呼吸道防护措施(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口罩)时与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新冠病毒环境污染的手接触口鼻或眼结膜等。

  2.呼吸道暴露后的处置措施

  (1)发生呼吸道暴露后应尽快脱离暴露现场或立即佩戴合格口罩脱离暴露现场。

  (2)脱离暴露现场后尽快报告有关部门(常为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仍未佩戴口罩者尽快佩戴合格口罩。

  (3)有关部门(常为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评估暴露风险。若暴露源患者被确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则感染风险较高;暴露时所处环境为隔离病房、发热门诊或隔离留观室,且有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时感染风险较高,否则风险较低。

  (4)有关部门及时为高风险暴露者指定隔离地点实施单间隔离,暴露者应佩戴口罩。

  (5)高风险暴露者单间隔离14天,禁止离开隔离区。期间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则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

  15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6)暴露源患者诊断尚未明确的应尽快明确诊断。若暴露源患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暴露者可解除隔离。

  (五)血液体液暴露时的紧急处置

  1.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污染皮肤时,即刻至潜在污染区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用75%乙醇或碘伏擦拭消毒,再用清水清洗干净。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或口罩被污染时,即刻至潜在污染区及时更换;污染眼部时,即刻至潜在污染区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防护服、隔离衣、手套等被污染时,及时至缓冲间更换。

  2.发生针刺伤时,先就近脱去手套,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柔挤压受伤手指挤出受伤部位血液,流动水冲洗,75%乙醇或碘伏消毒刺伤部位,戴清洁手套,然后按血液体液暴露常规处理。

  四、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死亡患者处置指引

  (一)基本流程

  1.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后,要尽量减少尸体移动和搬运,由经培训的工作人员在严密防护下及时处理。

  2.用有效氯3000mg/L~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的棉球或纱布填塞尸体口、鼻、耳、肛门、气管切开处等所有开放通道或创口;用浸有消毒液的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尽快火化。

  3.死亡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由家属带回家。

  (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1.处置患者尸体的医务人员按照要求穿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隔离衣/医用防护服、一次性鞋套、戴乳胶手套、戴护目镜/防护面屏。

  2.医务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防护用品穿脱流程在指定的区域穿脱防护用品,并进16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行个人卫生处置。

  五、重点科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门急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基本要求

  门急诊是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第一关,存在人群密集、人员结构复杂、来源众多,流程环节多,涉及科室、部门多等现实情况,且秋冬季时室内通风较差,易发生呼吸道传染病的聚集和传播。各医疗机构应遵照《医疗机构门急诊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591-2018)等规范的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制定并落实门急诊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

  2.防控要点

  (1)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医疗机构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各预约平台、短信、海报、电子宣传屏等多种方式,在患者预约就诊、诊前一日和进入医院就诊时,将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有关要求告知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医疗机构应在门急诊入口处、诊疗区域内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健康宣教,内容包括:呼吸卫生、佩戴口罩、手卫生、社交距离等。

  (2)实行预检分诊,落实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健康码识别等措施。要合理规划门急诊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进出通道,并派专人值守,确保人人都接受预检分诊。落实医生首诊负责制,接诊医师应认真询问并记录流行病学史、是否有发热和呼吸道症状。

  (3)加强病例筛查。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及时安排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对需要急诊急救的患者,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治疗,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停诊、拒诊或延误治疗。对于怀疑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

  秋冬季为呼吸系统疾病高发季节,对有呼吸道症状患者应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同时,进行流感病毒等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筛查。

  1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4)多途径限制诊区内人流。全面落实非急诊预约就诊制度,对门诊量大、诊区内人流密集的医疗机构应逐步推行分时段预约就诊制度,避免患者聚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大力推行互联网门诊,要通过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减少现场就诊量;充分利用信息化,优化就诊流程,坚持“一人一诊一室”,充分利用各类就诊、叫号、检查预约等系统,分流患者,避免患者在就诊大厅、候诊室聚集排队;严格落实门诊不输液制度,急诊应严格掌握输液指征,减少输液的患者。

  (5)规范设置门急诊核酸采样点和其他呼吸道标本采样点。医疗机构应选定通风良好的区域开展核酸采集工作,对其他采集痰液、呼吸道分泌物的操作,也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或室外进行,避免在门诊大厅、候诊区等区域采集呼吸道标本。

  (6)落实分级防护。要对门急诊工作人员分级分层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范接诊流程等进行培训,完善分级防护措施;门急诊、候诊大厅、预检分诊点以及诊室等均应配备足量手卫生和环境消毒用品,预检分诊台和诊室还应配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加强针对门急诊工作人员(含保洁、保安等工勤人员)的健康管理,每日开展体温检测和呼吸道症状监测,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工作人员应暂停工作,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住院病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住院病区的分区和布局

  (1)每个住院病区应设置缓冲病区,用于临时隔离住院患者中可疑新冠肺炎病例或需住院治疗但未获得新冠肺炎筛查结果的患者。

  (2)缓冲病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不应穿插在普通病区中间。缓冲病区除污染区(患者隔离病室)外,还应至少设有潜在污染区,用于医务人员脱卸防护用品。潜在污染区的设置可利用缓冲病区相邻病房,或在缓冲病区外使用物理屏障隔出独立区域。有条件的病区,还可在缓冲病区内设置清洁区,用于穿戴防护用品。缓冲病区内清洁区、潜在污染区、1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污染区的相对位置应符合由洁到污的流线。缓冲病区与非缓冲病区之间应设置醒目标识。缓冲病区的病房应通风良好,关闭房门,开窗通风,通风不良时,放置可人机共处的空气消毒净化器进行持续空气消毒。采用集中通风系统时,应关闭缓冲病区的回风和送风。

  2.科室和医务人员管理

  (1)科主任为科室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应制定本科室可疑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及工作流程,并进行演练。加强科室内部管理,确保科室落实新冠肺炎医院感染防控各项要求。

  (2)医务人员是个人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自律,不聚餐,减少集中开会,杜绝科室间不必要的人员往来,严防医院感染。医务人员、医疗辅助人员等不应穿工作服进入休息室,严禁在污染区饮水、就餐,避免无防护条件下交谈。

  (3)医务人员日常工作时均应规范穿着工作服、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强化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及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意识,根据所在区域及岗位正确选择和佩戴防护用品,做好手卫生。

  (4)医务人员进入缓冲病区时,应评估该病区内患者风险,根据《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0〕65号)中医务人员防护的相关内容,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5)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按区域及岗位防护的规定,禁止穿戴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防护面屏、手套、鞋套等防护用品离开相应诊疗区域(转运可疑/疑似/确诊病例除外)。

  (6)各病区要对本院职工、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保洁员、护理员等所有在岗医务人员加强培训、考核和督查,确保其正确掌握本岗位相应的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同时加强对新入科人员管理,确认其行程及健康状态符合防控要求。

  3.患者的入院筛查和管理

  1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择期住院患者应严格执行患者住院前筛查流程,如询问流行病学史、进行血常规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肺部CT检查等,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收治住院。

  (2)筛查结果不全的患者需住院治疗时,应尽可能收治到缓冲病区隔离治疗;无条件设置缓冲病区的医院,应将患者暂时安置在各病区的缓冲病房单间收治,等待筛查结果。

  (3)病区应适当控制收住院患者密度,床间距应符合《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510-2016)要求。

  (4)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区(需到其他区域进行必要检查时除外),不串病室,全程佩戴符合国家要求的无呼气阀口罩(患者病情允许时)。

  (5)加强对住院患者的体温和感染相关症状监测,如病区发现可疑新冠肺炎患者时,应立即启用缓冲病区,将可疑患者隔离收治,并报告医院相关部门。隔离病区内患者实行分组护理。同病区隔离患者的密接患者暂时原地隔离,病区暂停患者出入院,根据隔离患者诊断结果及相关部门流调结果做好患者后续处置。

  4.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

  (1)加强探视和陪护管理,强化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无关人员禁止随意出入。取消非必要的现场探视和陪护,确需陪护的宜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筛查及健康监测,并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呼气阀口罩,原则上不出病区,不串病室,不聚集。

  (2)医务人员应在病区外与患者家属交代病情或请家属签署相应医疗文书,非必要家属不得进入病区。

  5.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1)加强病区各病室、医疗辅助用房及值班室/休息室通风换气,通风不良的应辅以可2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人机共处的空气消毒器或紫外线辐照消毒(室内无人状态下)。

  (2)加强病区环境及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保持病区环境清洁无污染。

  (3)加强对环境清洁消毒效果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

  (4)隔离病区患者转出或出院后,隔离病区应进行终末消毒,终末消毒方案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6.医用织物及医疗废物处置

  住院病区中的医用织物及医疗废物的处置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三)手术部(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本指引遵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和《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的要求。

  2.手术部(室)感染防控要点

  (1)术前筛查

  非急诊手术的患者:应在术前进行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健康码识别,并在术前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

  急诊手术患者:应根据病情进行相应处理,不能因为等待核酸检测采样或检测结果而延误治疗。若病情紧急而不能在术前完成新冠肺炎排查,则按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进行手术及处置,待病情许可时尽快完成新冠肺炎排查。

  (2)手术安排

  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的手术应尽可能安排在负压手术间进行。若无负压手术间,应将患者安置于具有独立净化机组且空间相对独立的手术间,术中关闭层21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流通风系统且增加手术间的排风,或将患者安置于配有空气消毒设备且空间相对独立的手术间,并关闭中央空调。不能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全麻患者的复苏应安排在手术间内进行。

  (3)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进行急诊手术时,严格遵循无菌操作和安全操作原则,限制手术间内人员数量及频繁的开关门,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工作。固定一名护士在手术间外进行物品传递工作;使用后的可复用器械、器具的清洗与消毒遵循“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终末处理要点如下:

  空气消毒:空气净化系统自净时间至少30分钟,宜适当延长自净时间;无空气净化系统的手术间应使用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

  排(回)风口清洁消毒:空气消毒后,操作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先更换排(回)风口过滤网,再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75%乙醇消毒剂擦拭消毒排(回)风口内表面,换下的过滤网按医疗废物处置。

  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地面消毒,作用30分钟。

  使用后的手术单、床罩等织物建议按《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处置;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应置于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封扎,做好标识,按病理性废物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应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封扎,做好标识,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

  (4)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为非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择期和限期手术时:手术相关人员穿洗手衣、戴一次性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戴乳胶手套、戴护目镜/防护面罩(若有体液喷溅风险时),术者穿无菌手术衣。

  为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进行手术时:手术相关人员穿洗手衣、戴一次性工作帽、戴22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医用防护口罩(或正压头套)、戴护目镜/防护面罩、戴乳胶手套;术者穿防护服,外穿无菌手术衣;非术者穿防护服。

  (四)消化内镜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患者筛查

  一般情况下,高风险区域应暂停非急诊内镜诊疗工作,对确需急诊内镜诊疗患者,需先行排除新冠肺炎。中风险或低风险区域就诊患者,建议在做好新冠肺炎筛查的前提下开展消化内镜诊疗工作,先预约后诊疗,诊疗时需携带新冠肺炎相关检查结果及内镜申请单等。

  2.内镜中心合理布局,分区管理

  根据具体情况将内镜中心划分为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分区进行管理。严格控制医务人员和患者流向,防止交叉感染。

  3.全员掌握防控知识,落实工作人员防护标准

  通过各种形式对内镜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内镜中心进行分级防护。确诊新冠肺炎或疑似感染者诊疗区应穿戴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N95)、工作服、防护服、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有条件时)、手套(双层)、鞋套、防护靴套,并建议在负压操作间完成操作。

  对于已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医务人员在诊疗区应穿戴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隔离衣、手套、鞋套;对未排查新冠肺炎的患者,医务人员在诊疗区防护要求同确诊新冠肺炎或疑似感染者。

  4.内镜及诊疗附件管理和消毒流程

  应尽可能选择一次性使用附件,一人一用一丢弃。必须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严格遵循先消毒,再清洗、消毒的原则。

  中高风险区域内镜再处理流程参照中华医学会消化内镜学分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23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形势下消化内镜中心清洗消毒建议方案》。

  内镜诊疗结束后不在床旁进行预处理(防止气溶胶在空气中过多暴露),内镜及可重复使用附件放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并密封,专人转运至洗消间。内镜送到洗消间后,立即全部浸泡于浓度为0.2%~0.35%的过氧乙酸或有效氯浓度为50~70mg/L的酸性氧化电解水溶液中消毒(注射器向内镜各管道内充满消毒液),加盖密闭5分钟。之后进行常规清洗、酶洗,清洗液一人一更换,清洗槽和漂洗槽一用一消毒。最后在干燥台干燥,蓝色运镜袋打包,消毒打包好的内镜放入指定位置备用。

  低风险区域内镜再处理流程参照《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507-2016)严格执行。

  5.环境清洁消毒流程

  患者诊疗结束后,诊疗区域应用含氯消毒剂(1000~2000mg/L)进行桌面、墙面和地面消毒,所有可能接触物品(包括内镜主机、操作台、监护仪、电外科工作站等)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或75%乙醇擦拭,保持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诊疗间空气交换采用全程新风开放,自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消毒30分钟以上。

  6.应急处理流程

  对于需急诊内镜但未排查新冠肺炎的患者,相关科室病房按照预设转运路线将患者转运至内镜中心,内镜中心应设置相对独立的诊疗操作间进行操作,有条件的建议使用负压操作间。诊疗操作间在患者进入之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患者送至后立即手术,尽量缩短操作时间。手术尽量安排内镜中心非工作时间,当日内镜手术尽量减少相关人员,尽可能减少暴露风险。急诊内镜诊疗过程中工作人员防护级别按确诊患者标准进行。

  (五)感染性疾病科病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设置要求

  24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应设置“三区两通道”,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有缓冲区,缓冲区之间有物理隔离。在病区末端或相对独立区域设立2~3间缓冲病房,用于隔离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

  2.工作要求

  (1)非定点医院

  对所有患者和陪护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筛查,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方可收入住院,如不能排除,可安置在缓冲病区,要求单人间隔离;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特殊情况可固定1人陪护,陪护人员也需行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排查和个人防护培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病区,与住院患者共同实行封闭式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要立即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果不能排除的,按照要求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2)定点医院

  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原则上直入病房,由医务人员协助办理入院手续,优化入院流程,减少患者等候时间;疑似病例安置在单人间,确诊病例可安置在多人间;应安排充足的医疗力量,根据防护用品更换时间合理安排班次;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确需陪护者需对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等相关筛查及个人防护培训;加强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除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外,不得离开病房。同时,加强患者及陪护人员宣教,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做好手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注意如厕卫生等。

  3.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1)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及手卫生规范。

  25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2)进出发热门诊和隔离病房,要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在穿脱隔离衣/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时,有条件的应有专人监督或二人一组互相监督,避免交叉感染。

  (3)医务人员应根据医疗护理操作可能感染的风险,采取合适的个人防护。非定点医院医护人员日常查房时戴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定点医院,如接诊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医用外科口罩更换为医用防护口罩,穿医用防护服,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在采集患者咽拭子标本、吸痰、气管插管等可能发生气溶胶和引起分泌物喷溅操作时,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必要时佩戴呼吸头罩。

  (4)疫情期间,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测量体温,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并记录,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5)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清洁消毒。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置和管理。

  (六)儿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基本要求

  严格把握收治儿童患者适应症,满足住院治疗条件的儿童患者需先进行新冠病毒感染排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收治住院。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特殊情况可固定1人陪护,陪护人员也需行新冠病毒感染排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病房区域。

  2.儿科门诊区域防控指引

  遵循门急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限制进入候诊区人数,儿科门诊限1人陪同,病情特殊时最多不得超过2人陪同,就诊人员注意与其他就诊者保持距离,并佩戴好口罩。

  3.儿科病房防控指引

  26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遵循住院病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办理入院手续时,儿童陪护家属均需签署入院知情同意书,需要告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儿童患者为新冠肺炎易感人群,患者及防护人员需遵照病区“封闭式管理”制度等;医务人员应于患者入院前请其家属如实告知:患者是否有呼吸道症状、发热,是否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接触史等。

  (2)新入院患者建议按单人单间收入缓冲病房隔离观察,如3天未出现可疑症状可收入普通病房。

  (七)产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产房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新冠肺炎防治基本知识。

  2.建立产房工作人员与产科病房及急诊科工作人员的联系机制,产房工作人员主动了解即将进入产房生产的产妇的情况,是否完成新冠肺炎筛查,产科病房和急诊科也应及时向产房工作人员通报即将进入产房的产妇的新冠肺炎筛查情况。

  3.产房应设置备用(隔离)产房及备用(隔离)待产室。

  4.产房应储备常用个人防护设施,如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手套、鞋套等物品,存放位置方便可及。

  5.制定产房新冠肺炎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制度,放置在方便工作人员随时查阅的位置,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至少应包括无新冠肺炎和疑似新冠肺炎产妇接产时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作制度两部分。

  6.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产妇离开待产室后应及时对其进行清洁和终末消毒。有条件的医院对待排查的产妇可设置过渡待产室。对于已经进入待产室的不排除新冠肺炎的产妇,病情允许时应佩戴外科口罩,并尽可能及时采集鼻咽拭子或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以期尽快确定或排除新冠肺炎。

  2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7.怀疑新冠肺炎的产妇离开产房后,应及时进行清洁及终末消毒。

  8.接触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产妇时,医务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者防护面屏,穿戴隔离衣或防护服、手套。产妇生产后,如仍待排查新冠肺炎,可以转入产科缓冲病房,如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及时转入定点医院。

  9.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生产的新生儿可以转至新生儿病房隔离病室采集咽拭子检测核酸排查,阳性者继续隔离,有条件的转至定点医院。

  (八)眼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眼科门诊防控工作指引

  (1)眼科门诊设置有预检分诊台,对所有进入门诊的患者及患者家属进行体温测量、查健康码,询问流行病史,并专门配置免洗手消毒液供患者及家属手卫生使用。

  (2)避免交叉感染的同时对眼科门诊检查设备进行保护,对患者可能接触的部位均贴有一次性保鲜膜,一用一更换。对于无法贴膜的部位,每检查完一位患者后,需使用消毒纸巾对仪器接触部位进行擦拭。

  (3)眼科裂隙灯检查设备安装透明防护挡板,为近距离面对面的检查提供物理屏障。

  (4)眼压检查设备眼压计位于诊室通风处,避免眼压检查时气溶胶传播。

  (5)早产儿视网膜筛查仪器置于单独房间,尽量减少早产儿与其他患者接触。

  (6)鼻泪道内窥镜治疗需摘下口罩且接触鼻腔粘膜,此项治疗前需行新冠肺炎排查,并严格实行检查预约制。

  2.应急管理策略

  2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眼科急诊患者就诊时需戴口罩,间隔至少1.5米以上排队等候,不乱摸乱碰,不揉眼睛。如需在眼科手术室做急诊手术,医务人员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对高度怀疑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在救治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留院治疗的,应在缓冲病区进行单人单间治疗,待排除新冠肺炎后转入普通病房。住院期间,患者及家属不得随意外出,护士做好住院患者及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减少人际传播。

  3.眼科专科仪器和器械的管理

  为了有效避免患者交叉感染,眼科专科仪器和器械均采用一人一用一消毒制度,即使用完毕后立刻消毒处于备用状态。由于眼科检查仪器属于精密器材,裂隙灯及非接触式眼压仪器等建议用保鲜膜包裹,使用后用75%乙醇做物品表面消毒,可保护精密仪器在物体表面消毒时不受损;对于非接触性眼压计、检眼镜等眼科非接触性检查器具,可应用75%乙醇或3%过氧化氢棉球仔细擦拭后使用;一些特殊器材(如三面镜及20D镜头等)用3%过氧化氢溶液浸泡消毒。检查室等医疗场所用每日定时紫外线照射60分钟进行空气及物品消毒处理。

  (九)耳鼻喉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针对耳鼻喉科门诊病人的防控工作

  由于耳鼻喉科门诊通常人流量较大,极易造成交叉感染。在耳鼻喉门诊,要求患者在就诊时佩戴口罩,仅在鼻部及咽喉相关体格检查时短暂取下口罩。

  耳鼻喉科有许多上呼吸道感染导致的发热,如:流感、急性扁桃体炎、急性鼻窦炎、急性中耳炎等。另外,鼻咽喉部位的淋巴瘤患者也表现为反复持续发热。目前,各医院通常会将这部分病人分流到发热门诊,患者在发热门诊排除新冠肺炎等相关疾病后可能再次前往耳鼻喉科就诊。因此,对于发热病人,无论其是否2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感染了新冠肺炎,耳鼻喉科医务人员都应该做好足够的防护。

  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急诊病例,医护人员要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给予及时治疗,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对救治后需要留院治疗的,应先在缓冲区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医务人员应采取三级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N95或N99)、防护眼镜(防雾型),防护服外套一次性隔离衣和双层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长筒鞋套、使用全面型防护面罩、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

  2.针对耳鼻喉科门诊检查的防控工作

  在中高风险地区的耳鼻喉科门诊,建议采取严格防护措施。对于存在喷溅风险的患者,如:电子鼻咽喉镜、鼻出血、门诊紧急气管切开术,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做到三级防护。

  3.针对耳鼻喉科手术的防控工作

  尚未排除新冠肺炎且需急诊手术的患者,需选择负压手术室或隔离手术室,尽量减少手术间内不必要的仪器、设备、物品,加强消毒隔离措施,准备隔离防护用品。气管插管应使用标准快速顺序诱导插管,尽可能使用肌松药物,最大程度避免患者呛咳引起飞沫传播。由于患者咽喉、血清中可能携带新冠肺炎病毒,为防止手术中血液喷溅,手术团队建议采用三级防护。手术后进行终末消毒。患者术后送入缓冲区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后可转入普通病房。病房严格实行闭环式管理,患者及陪护人员严禁外出。

  (十)口腔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口腔诊疗工作中主要风险点

  口腔诊疗操作常常贴近病人口鼻,易受飞沫影响;部分口腔操作如使用气动3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高速涡轮手机和口腔超声设备操作,除产生飞沫外,还可以产生气溶胶。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呼吸道防护,诊疗环境通风与清洁消毒及手卫生。

  2.工作人员防护标准

  医疗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须遵守《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指引》,确保防护到位。防护标准如下:

  (1)一级防护:适用于不使用气动高速涡轮手机和口腔超声设备操作的口腔医务人员;也适用于预检分诊岗位人员、门诊药房、收费人员、咨询工作人员、一般保洁人员、所有进入诊疗区域的工作人员。

  防护要求: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和工作服(白大褂),戴一次性乳胶手套,必要时使用防护护目镜或防护面罩。

  (2)二级防护:适用于使用气动高速涡轮手机和口腔超声设备操作的口腔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的器械处理人员、缓冲病区医务人员。

  防护要求:穿戴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口罩、防护面罩/护目镜、一次性乳胶手套、工作服(白大褂)外面加套隔离衣、一次性鞋套。

  (3)三级防护:适用于接诊高风险患者且使用气动高速涡轮手机和口腔超声设备操作的口腔医务人员,在隔离区操作。

  防护要求:穿防护服或穿工作服(白大褂),再穿一次性防护服,并戴一次性工作帽、使用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正压式头套,一次性乳胶手套,鞋套。

  3.诊疗环境管理

  可设置隔离诊室,各诊室内开展的口腔诊疗项目相同。隔离诊室接诊有可疑症状或流行病学史且不能提供排除新冠肺炎排查结果的急诊患者。严格执行《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通31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风和清洁消毒,严格终末消毒。

  4.诊疗操作防控管理

  (1)严格按照各专业诊疗规范进行操作,有条件者建议四手操作。

  (2)治疗前建议患者进行口腔消毒和含漱,降低口腔操作产生的飞沫、气溶胶中的微生物数量。

  (3)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强、弱吸引器及时吸唾。使用弱吸引器时,应嘱患者勿闭唇咬住吸头、吸引器柄部尽可能位于患者口腔下方,且不要同时使用强吸引器,以避免产生回吸导致交叉感染。

  (十一)医技科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基本要求

  (1)科室与医务人员管理

  医务人员防护要求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0〕65号)中医务人员防护的相关内容执行。床旁检查操作人员应遵循区域岗位防护规定。

  医务人员日常工作时均应规范穿戴工作服、医用外科口罩,并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强化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及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意识,根据所在区域及岗位正确选择和佩戴防护用品,做好手卫生。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按区域岗位防护规定,禁止穿戴防护服、隔离衣、护目镜、防护面屏、手套、鞋套等防护用品离开相应诊疗区域(转运可疑/疑似/确诊病例除外)。

  (2)患者就诊管理

  宜实施非急诊全面预约就诊。各科室应设置预检分诊处,对患者及陪同人员32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进行预检分诊及体温检测,体温≥37.3℃时不得进入,并引导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有条件的医院,住院患者与门诊患者应分室进行检查,不具备分室条件时应分时段进行检查。

  应控制诊疗区域人员数量。候诊区域应设醒目1米间隔线,落实“一米线等候”措施,座位应设置醒目间隔就座标识。加强宣教,及时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检查室应执行“一室一患”。患者应全程佩戴符合国家要求的无呼气阀口罩。

  检查过程中发现可疑新冠肺炎病例后,安排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患者至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做好防护。检查室按要求消毒后方可诊查下一位患者。

  (3)空气及环境物表清洁消毒

  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应加强检查室通风换气及空气消毒,通风不良的检查室宜使用人机共处的空气消毒器,不具备条件时应使用紫外线辐照消毒(室内无人状态下)。

  (4)医用织物与医疗废物管理

  医用织物及医疗废物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可疑新冠肺炎病例检查时宜使用一次性诊查床单。可疑病例产生的所有垃圾均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处理。

  2.重点医技科室防控要求

  (1)发热门诊放射科防控要求

  空气及环境物表清洁消毒: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检查间应使用紫外线辐照消毒(室内无人状态下)。有条33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件时宜使用可人机共处空气消毒器加强消毒;环境物体表面消毒应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不耐腐蚀的设备表面可使用75%乙醇擦拭消毒,遇污染随时消毒;仪器设备直接接触患者的部分应一患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屏障保护覆盖物;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检查后检查室进行终末消毒。终末消毒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医疗废物管理: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处理。

  (2)检验科核酸检测实验室防控要求

  检验科核酸检测实验室防控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71号)中相关要求执行。

  (3)病理科接收新冠可疑病例标本防控要求

  可疑新冠肺炎病例标本的转运:可疑病例标本放入专用标本袋,标本袋放置在带有生物安全警告标识的密封转运行内进行转运。

  可疑病例标本的接收:应在生物安全二级以上实验室进行,医务人员采取三级防护。

  人员防护:在病理科日常工作分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不同来源标本的走向途径进行分区、标识,便于工作人员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护措施。细胞学检查室、冷冻快速制样、常规组织取材、分子病理核酸检测、前台接待及报告发放的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如进行存在液体喷溅可能的操作时,可加戴护目镜/防护面屏,一旦受到污染应及时更换。其34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他人员,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用品。

  空气及环境物表清洁消毒:空气及环境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按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加强生物安全柜的清洁消毒,生物安全柜内可使用75%乙醇或其他有效消毒剂擦拭消毒。

  医疗废物处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81号)处理。

  (十二)血液净化中心(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1.基本要求

  血液净化中心应遵照《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0〕65号)《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GB27952-2020)、《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512-2012)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患者管理

  一般管理:

  (1)在做好新冠肺炎排查基础上,进行相关诊疗。应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对患者及陪同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史询问。透析前后均应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发现发热或符合新冠流行病学史的人员,由专人陪同患者至发热门诊排查。

  (2)建立预约透析机制。每班次透析的患者及陪需按照预约时间进入透析35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治疗区域,避免在透析室内不必要的逗留,陪人应相对固定。在等候区需保持1米以上距离,间隔就坐。可根据空间情况和流行趋势,安排患者固定分组透析治疗。

  (3)患者进入治疗单元前,应更换治疗时专用衣物鞋帽,正确洗手或使用手卫生消毒用品消毒双手。在血液透析期间应全程佩戴符合要求的医用口罩(陪同人员也需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患者及家属进出血液透析中心(室)及更衣前后应手卫生。

  (4)发热患者在没有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之前,可由医护人员在隔离病房先行床旁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无CRRT治疗条件的透析中心(室)可在其他患者透析结束后再安排该患者单独进行透析治疗,透析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若患者有呼吸道症状,但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将患者安排至血液净化中心(室)一角、每日最后一班。

  疑似或确诊病例透析治疗管理: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血液透析患者应立即转移至定点医院,依据病情需要和医疗条件进行CRRT或血液透析治疗。

  医学观察期的透析患者:

  (1)血液透析中心(室)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因和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而需要进行医学观察时,转至隔离病房进行单间隔离CRRT或血液透析治疗,其陪同家属(可以生活自理的患者建议不带陪同家属)及患者均不能离开隔离区,直至隔离期解除。需要住院的患者,转至缓冲病区治疗。

  (2)血液透析中心(室)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因去外省市或其他血液透析中心(室)回来后需要隔离,但确切没有疑似或确诊病例接触史,可在本血液透析中心(室)与其他患者错峰透析,即错开上下机时间,安排在独立透析治疗36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间进行透析,结束后透析治疗间应做好消毒。无法安排在独立透析治疗间的,应在全部患者透析后,单独安排患者进行透析治疗,结末后透析治疗间应做好消毒。

  (3)新冠肺炎康复患者:综合患者核酸、抗体、CT检测结果,根据专家会诊意见,具体研判是否进行隔离透析。

  新导入透析患者:经排査,排除新冠肺炎以及非医学观察期选择血液透析的患者,应收入病房后再进行血液透析;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的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血液透析导入;处于医学观察期的患者,无紧急透析指征,可延缓至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再进行透析导入;存在急透析指征的尿毒症患者,可先在急诊室进行CRRT,排查新冠肺炎后按照上述方案执行。

  3.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管理

  (1)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做好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本科室医生、护士、工程师、保洁员等的健康监测工作,如有体温异常立即脱离工作环境,视情况予以医学干预,采取隔离措施。

  (2)全面落实并执行标准预防措施。工作人员注意做好防护,佩戴口罩,不聚集就餐。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4.消毒隔离及医疗废物管理

  (1)空气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和空气消毒。增加通风频率和时长,在两个班次之间应安排通风时间至少30分钟;不具备通风条件的区域可配备可人机共存的空气净化消毒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使用新风系统装置,加强清洁消毒,增加换气频率;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应立即关闭空调,并加强空气的清洁、消毒。

  (2)环境物体表面消毒:

  3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护士站、预诊台:使用符合规范的消毒湿巾擦拭物体表面2次/天,或选择含有效氯浓度500mg/L消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血液透析机、治疗车等物体表面无肉眼可见污染物: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或采用同等杀灭微生物效果的消毒剂进行喷洒、擦拭或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于净。

  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物污染的医疗器械、物体、血透机表面:应先使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清除污染物,再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500mg/L的二氧化氯消毒剂等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或使用具有吸附消毒一次性完成的消毒物品。

  地面、墙壁: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完全清除污染物再消毒。无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可用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

  患者高频接触点:如体重称把手、按键、门把手、床栏架等可增加消毒频率,使用可达高水平消毒水平的湿巾消毒擦拭,或选择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患者及家属等候区、更衣区:用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物品表面、环境的清洁消毒。

  (3)接诊疑似/确诊病例后的终末清洁消毒参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4)疑似/确诊病例污染物处置(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呕吐物)参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5)医疗废物管理。参照本指引中“清洁与消毒指引”执行。

  38

篇十: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

  

  关于加强医院新冠疫情防控的措施

  当前南京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沈阳市、广州市、安徽省等地区相继出现本土病例,疫情形势复杂。各科室要保持高度警惕,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特此强调如下:

  一、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新冠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防控知识学习,做到履职尽责,切实做好防控工作,不得松懈。如病区发生防控险情,无论结局均将严厉处罚到人。

  二、严格落实预检分诊

  (一)预检分诊实行24小时值班,非行政班预检分诊设在急救中心;

  (二)所有入院人员需监测体温、查健康码、行程码、正确佩戴口罩、经过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诊区,老年患者可登记身份证信息,流行病学调查后进入;

  (三)发现有发热(≥37.3℃)伴乏力、咳嗽、咽痛、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等可疑症状的患者,专人陪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四)来自中高风险区返荆,未满(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28天隔离期患者就诊,由专人陪送至发热门诊就诊,专科患者由发热门诊医师请相关专业医师到发热门诊现场会诊,做好防护。

  二、做好门急诊工作

  (一)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询问旅居史及流行病学史,执行一患一诊室;

  (二)急诊中心要建立快速预检分诊通道;

  (三)所有急诊留观患者必须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查胸部CT、新冠抗体和血常规等;

  (四)在普通门诊实施呼吸道或有创性操作(如肺功能检查、PICC、鼻咽镜、胃肠镜等高风险检查及操作),必须对患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必要时查胸部CT、血常规;

  三、规范发热门诊管理

  (一)发热门诊就诊的所有患者必须开展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血常规检查,必要时开展胸部CT和新冠抗体检查;

  (二)发热或其它疑似症状(乏力、咳嗽、咽痛、呕吐、腹泻、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等)患者,发热门诊不得拒收,立即开展新冠排除检查,未排除新冠前严格执行留观;

  (三)与社区做好对接工作,形成发热患者闭环管理。

  三、严格病区患者及陪护管理:

  (一)住院患者必须按照医院要求完成新冠肺炎排查,病历中记录新冠肺炎排查及鉴别的相关记录(旅居史、流行病学史、辅检结果、鉴别诊断等),原则上不允许加床;

  (二)来自中高风险区返荆,未满(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28天隔离期患者住院,收治在缓冲病区,禁止收治在普通病区,其诊疗工作由相应专业指导完成,儿科患者收治在儿科缓冲病房;

  (三)急诊入院未完成新冠肺炎排查的患者必须经缓冲病区排除后收普通病房,危重症患者(危及生命)因病情需要收治相关专业科室治疗,应安排在科室隔离单间,接诊医护人员按照疑似病例进行防护;

  (四)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陪护,如确需留陪需进行新冠肺炎排查,办理陪护证,实施固定的“一患一陪护”制度

  (五)所有病区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实施24小时封闭管理;一旦发现发热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应立即转入病区应急隔离病房,进一步做新冠排查,医务人员做好防护;

  (六)加强病区管理,除检查等诊疗相关需要,患者及陪护不允许离开病区,严禁串病房、聚集聊天;

  (七)患者住院期间严禁其他人员来院探访。

  四、手术管理

  (一)非急诊手术,术前均需完成新冠核酸、新冠抗体、胸部CT、血常规检查;

  (二)急诊手术或有创操作需按照疑似病例在负压手术间进行处置,医务人员实行三级防护。术后患者回病房缓冲单间,病房医务人员做好相应防护。

推荐访问:医疗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点 疫情 医疗机构 防控

版权所有:中环文档网 2017-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中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中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1700567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