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支部议事决策的程序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党支部议事程序实例(通用3篇)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党支部议事程序实例篇11、议事形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议事形式为党支部委员会议或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2、议事内容。凡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党支部按职责分工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关系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先征求干部员工的意见,并按法律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党员大会或员工代表大会通过。
3、议事要求。
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
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前,应先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告知与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
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和需要保密的一律不得公开。
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方
可通过。如发生分歧、不能达成一致,应暂缓作出决议和决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无条件服从,坚决执行,保留个人意见。
一、重大事项范围
1.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系统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2.研究决定本单位有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审定以党支部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上报的重要文件等。
3.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
4.研究决定本单位资产处置,重大的投资和工程项目。
5.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问题。
6.研究本单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和干部运用管理监督奖惩方面的重大问题。
7.研究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8.单位党支部成员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党支部报告的问题。
9.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议事决策程序及要求
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下列程序及要求进行:
1.确定议题。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会议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成员确定。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应先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先组织充分论证,然后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通气协调,最后由书记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2.会议准备。会议议题及日期确定后,必须由有关科室准备详细的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应到会人员。
3.会议讨论。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的,可由书记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讨论前先由责任科室汇报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实践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4.会议决定。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对需要表决的事项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程序,对需决策事项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不赞成意见(含未到会党支部成员的书面意见)人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时,应暂缓表决,会后继续就该议题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沟通协商、并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表决应逐项进行,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最后由
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同时须将表决意见记录备查。
1.凡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党支部成员必须到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会后要向其告知会议结果。讨论决定干部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2.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党支部集体讨论或表决时,分管的班子成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书记报告;无法向书记报告时,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书记或党支部会议汇报。
3.对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有保密要求外,应及时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公开。对决策事项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4.党支部会议作出的决策,由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各承办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应向党支部作出书面报告。
三、纪律监督及违规处理
1.党支部不按本规定决策重大事项的,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或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报告。
2.因违反本规定而导致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经党支部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各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党支部会议
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支部的决定。
4.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除经组织同意外,不得向外转播或泄露会议内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党支部议事程序实例篇2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
二、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
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工作规划、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定;
3、党的建设、团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
4、干部的考核、录用、推荐、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问题;
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9、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
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
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和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其他班了成员主持,应安排充足的时间讨论问题。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转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讨论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须逐项表决。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由书记审定后印发。
8、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报告。
五、会议需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对会议未做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均应保守秘密。否则,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党支部议事程序实例篇3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
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篇二:党支部议事决策的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
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
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
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
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
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
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
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
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
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讨
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
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会议召集人确
^定。1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
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
分类等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不搞临时动议。5、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
主要理应当详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
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关于重大议题、重要
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三、议事决策范围
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
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
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
下:1、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
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2、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
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4、重大改革举措。
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
8、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9、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10、学校教职工奖惩等方案。
11、以学校党支部名义发表的讲话、报告。
12、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
程序
确定议题
1、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提议确定支部委员会
议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
条件就议题进行审议。2、凡列入支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支部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审议的必要准备。有关重要
议题的讨论文件须会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个别酝酿
支部书记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
听取意见。重要议题须在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沟通酝酿。
会议决策
1、支委会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
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
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
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执行决策
1、支委会会议后,涉及干部工作的内容组织委员负责
会议纪要,其他重大事项纪要和会议决定,宣传委员负责并
签告知单。32、支部委员会议后,党支部根据会议决定交相关人员
实施。监督反馈
1、对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支部委员
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
2、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支部委员会议复议后决定。
20XX本《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经云台小学支部委员会
20XX
年3月24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篇三:党支部议事决策的程序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
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党支部委
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
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
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贯彻“集
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
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
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
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
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讨
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路线、方
针、政策的重大
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
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具体范围如
下:1、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
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2、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
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党支部、学校年度工作要点。4、重大改革举措。
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等。
6、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
7、干部考核、举荐与奖惩。
8、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9、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10、学校教职工奖惩等方案。
11、以学校党支部名义发表的讲话、报告。
12、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
程序
确定议题
1、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提议确定支部委员会
议的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
条件就议题进行审议。2、凡列入支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支部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审议的必要准备。有关重要
议题的讨论文件须会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个别酝酿
支部书记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
听取意见。重要议题须在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沟通酝酿。
会议决策
1、支委会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
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也应当认真考虑。
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
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执行决策
1、支委会会议后,涉及干部工作的内容组织委员负责
会议纪要,其他重大事项纪要和会议决定,宣传委员负责并
签告知单。32、支部委员会议后,党支部根据会议决定交相关人员
实施。监督反馈
1、对支部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支部委员
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
2、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支部委员会议复议后决定。
20XX本《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经云台小学支部委员会
20XX
年3月24日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
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篇四:党支部议事决策的程序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范文八篇
1.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本党支部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确保党的决策权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制定了一系列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以保证每个党员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安排应提前公示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人员。
2.会议应准时开始,如有迟到者,应在开会前向大家道歉,并及时弥补工作。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遵循议事程序和秩序,保证充分讨论。
2.在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应当认真记录并迅速汇报处理结果。
3.重要议题应由书记在会上宣读决策结果,并通知有关方面执行。
(三)投票程序
1.在有争议的问题上,应当通过投票表决确定。
2.参加投票的党员应当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以提高决策质量。
2.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促进党支部的发展和壮大,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正确贯彻,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每次会议之前需事先通知与之有关的所有党员。
2.如有重要议题需要讨论,应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对有关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
(二)议事程序
1.会议按照议事程序进行讨论,重要议题应当提前通告。
2.党员发言应该有条理、清晰,特别是发言内容要与议题直接相关。
3.战线发言应当客观、理性,引导其他党员进行合理有效的讨论。
(三)决策程序
1.重要议题应当通过投票来决定。
2.议事记录应当精确详细,以便于核实和追溯。
3.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加强党支部内部讨论,提高组织性、纪律性,本党支部制定了如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每次会议之前应通知所有党员,并说明会议议程和具体要求。
2.如需调整会议时间,应当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准备。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按议事程序进行,并集中说明各项议题。
2.党员发言应遵守顺序、严谨、准确等原则。
3.在书记主持的情况下,要确保发言人、决策者的权利得到保障。
(三)决策程序
1.议题应当经过商议和形成意见,再进行投票决策。
2.决策结果要由书记在会上宣读,并通知相关方面执行。
4.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保证党组织的权威和决策权,规范党支部内部的讨论和决策,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通常应在办公室或会议室召开。
2.如有需要,在有效通知前可安排特殊场所进行。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依据议事程序进行。
2.党员讨论应统一主题,有条理、严谨、感性合理。
(三)决策程序
1.党支部的决策程序应统一规范。
2.必须有参会人员的大多数同意,方可投票决定。
5.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方便组织内部的讨论和决策,保证党的集中力量,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召开应事先安排时间和地点。
2.会议通知应发给所有必须参加的党员。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必须严格按照议事程序进行。
2.党员发言应严谨科学性。
(三)决策程序
1.决策应当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2.决策结果应当遵循党的思想路线。
6.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加强党支部讨论和决策,提高党组织的执行力和纪律性,制定了如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
2.会议应当分主要议题和次要议题,根据议题严格掌握讨论时间。
(二)议事程序
1.议事过程应当依照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
2.在发言时应遵循讲话顺序、内容严谨等原则。
(三)决策程序
1.决策应当遵循“集中统一领导、民主当家作主”的原则。
2.应集中发挥党的组织力量,确保党员的权利。
7.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保证党支部的发展和壮大,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如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每次会议之前均应提前通知所有参会党员。
2.会议的主题要与党组织的工作密切相关。
(二)议事程序
1.党员发言应该守规矩,理性,积极参与讨论。
2.战线发言应严格防范偏见和情绪,努力寻找解决办法。
(三)决策程序
1.党员应当尽力贴近实际,以确保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决策结果应当遵循党的方针和社会政策。
8.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促进党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增强组织统一性和纪律性,制定如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
(一)会议召开
1.会议应当按时间和议题的顺序展开。
2.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通知党员。
(二)议事程序
1.会议应当遵循议事程序进行。
2.在讨论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
(三)决策程序
1.决策应当依循党的思路和精神,符合社会政策。
2.确保每个党员都有公正发言的机会。
篇五:党支部议事决策的程序
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我村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
1、制定和贯彻落实各级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
2、本村党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3、本村党组织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调整和任免意见。
5、确定纳新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做出奖惩决定;开展对党委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述职考评、民主评议;研究党委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讨论规模较大数额资金的使用和财产处置。
7、讨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审定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8、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议事前应协调沟通,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然后确定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做好会议准备。
2、会议通知。要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参会范围要本着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的原则,尽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3、会议讨论。议事会议由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表明态度。主持人科学集中讨论意见,提请会议表决。未到会参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的形式在会上表达。
4、会议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5、作出决策。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场宣布决策议题通过或者否决。
6、会议记录。做好会议记录。
7、议事公开。凡提交议事的各类议题(不含需要保密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党务公开栏、文件等形式对党员群众公开。
三、议事纪律
1、参加议事会人员原则上为基层党组织的支部委员。
2、议事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紧急事项需及时研究的,可随时召开。
3、议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对重大事件做出处理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4、参加议事会的参会和列席人员在讨论涉及本人及其家属的任免、调整、奖励等问题时应回避。
5、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
6、对应议而未议的事项,以及议而未决的事项,不予执行。对议事会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可向本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建议提请下次议事会讨论,但在组织没有做出新的决定之前,应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不得有任何与组织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四、违规处理
1、讨论决定事项不按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表决形成决定的,要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2、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又未及时纠正的,由上级党组织对会议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或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3、强化执行力,对会议决定事项不执行、执行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六:党支部议事决策的程序
*作品编号:DG13485201600078972981*创作者:
玫霸*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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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党支部议事决策的程序
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
二、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
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定;
3、党的建设、团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
4、干部的考核、录用、推荐、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问题;
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9、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
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和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其他班了成员主持,应安排充足的时间讨论问题。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议上转达。
5、逐项表决。会议由书记视讨论议题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暂缓表决。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表决。会议必须逐项表决。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形式,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由书记审定后印发。
8、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报告。
五、会议需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对会议未做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均应保守秘密。否则,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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