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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

时间:2022-10-12 10:0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诸暨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供大家参考。

诸暨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

 

 诸暨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南 (征求意见稿)

  诸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一、 诸暨市防汛防台应急流程图

 二、 诸暨市防汛防台应急组织指挥流程图

 三、 诸暨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流程图

 四、 诸暨市 防汛防台应急工作表

 五、 使用说明

 防汛防台应急 事件

 启动标准

 启动标准

 启动标准

 启动标准

 启动标准

 1 1 .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 (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

 消息,预报将在福建省境内或上海市境内登陆,或在东经 5 125 度以东北上,并将对我市产生一定影响。

 2 2 .全市范围内 4 24 小时平均降雨量达 50 ~0 80 毫米,市气象台预报未来 4 24 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浦阳江 干流水位普遍上涨。

 3 3 .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3 小时降雨量达 0 80 毫米以上并出现灾情。

 1 1 .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警报,预报将在我省境内登陆,或在福建省境内或上海市境内登陆,或在东经 5 125 度以西范围内紧擦我省沿海北上,并将对我市产生较大影响。

 2 2 .全市范围内 4 24 小时平均降雨量达 80 ~0 120 毫米,市气象台预报未来 4 24 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 3 .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3 小时降雨量达 0 120 毫米以上,并出现较大的灾害损失。

 4 4 .浦阳江太平桥站水位达到警 戒水位 4 10.64 米(5 85 国家高程, 下同 )。

 1 1 .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将在我省境内登陆,或在福建省境内或上海市境内登陆,或在东经 5 125 度以西范围内紧擦我省沿海北上,并将对我市带来严重影响。

 2 2 .全市范围内 4 24 小时降雨量达 120 ~0 150 毫米,市气象台预报未来 4 24 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3 3 .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3 小时超过 0 160 毫米,已造成严重灾害损失。

 4 4 .浦阳江太平桥控制站超过 1 11 1. .1 14 4 米,并持续上涨。

 1 1 .气象部门正式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将在我省境内或附近省界登陆进入我省,并给我市带来特别严重影响。

 2 2 .全市范围内 4 24 小时平均降雨量已超过 0 150 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市气象台预报未来 4 24 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3 3 .浦阳江太平桥站水位接近保证水位 4 12.14 米,根据预报将超过 保证 水位。

 4 4 .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当发生重大汛情、险情或其他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的洪涝台灾害,江河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 陈蔡、石壁、安华 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 重大险情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市防指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响

 应

 启

 动

  响

 应

 结

 束

  响应级别转换

 图例 灾

 害

 类

 型

 台

 风

 洪

 涝

 干

 旱

 一般事件 市防指(指挥主持)

  )

 市防指(副指挥主持)

 绍兴市防指

 绍兴市防指

 省防指

 省防指

 市防指(防办主任主持)

 绍兴市防指

 省防指 较大事件 重大事件

 市防指(指挥主持)

 绍兴市防指

 省防指

 特 别 重 大事件

  旅

 预

 气

 象 水

 利 建

 设 自然资源 农业农村工作告知 镇乡( 街道)防应急准备 风险识别 地质灾害

 预案管理 基层体系管理 暴雨台风孕灾环境监测

 地质灾害城市内涝预

 风险管控 水

 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隐患排查 致灾因子监测

 小流域山洪

 水利工程

 城市内涝

 灾情形势分析

 综合会商研判

 专项会商研判

 暴雨台风

 城市内涝N 水文

 地震

 地质

 洪

 隐患排查 气象

 责任落实 预报预警 风险识别 风险防控

  是否启动响应 会商研判风险提示风险管控预报预警抢险救援指挥调度结束响应 Y 工作告知应急值守工作部署灾情统计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总结 灾后部署 灾后恢复 复盘评估 应急救援开展防御工作,参见各专项防御应急指南

 四、诸暨市防汛防台应急工作表

  第一部分 应急准备 第二部分 风险防控 风险识别 风险研判 预报预警 风险管控 第三部分 应急救援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备 备

 注 ( (1 )

 责任 落实 市防指 1.落实并公布镇乡(街道)防汛防台抗旱行政责任人; 1.辖区防汛防台责任人名单一份; 2.公布清单一份; 3.市防指成员单位防汛防台职责一份; 4.“县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清单一份; 5.培训清单一份。

 2.督促市防指成员单位落实防汛防台职责; 3.督促镇乡(街道)落实基层防汛责任; 4.市本级、镇乡(街道)防汛责任人名单上报设区市防指; 5.落实“县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包片责任人; 6.组织开展防汛责任人培训。

 ( (1 )

 责任 市防指 1.落实公布各类防汛责任人,并报绍兴市防指; 1.部门(系统)防汛责任人清单一份;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备 备

 注 落实 成员单位 2.组织开展防汛责任人培训。

 2.培训清单一份。

 市水利局 落实水库、山塘、闸泵、堤防等防汛责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汛责任。

 市建设局 落实城市防涝、危房、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等防汛责任。

 市文化旅游局 落实旅游景区防汛责任。

 ( (1 )

 责任 落实 市交通局 落实渔船及避风渔港防汛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 落实避灾场所防汛责任。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备 备

 注 ( (2 )

 隐患 排查 市防指 1.组织开展全市防汛防台检查和隐患大排查; 2.防汛检查、隐患大排查、整改情况报绍兴市防指。

 1.检查通知一份; 2.隐患排查及整改报告一份。

 ( (3 )

 基层 体系 管理 市防指 1.按乡镇“七个有”,村(社区)“八个一”要求,建设基层防汛防台体系;

 2.组织做好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信息管理,更新责任人、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等信息。

 ( (4 )

 预案 管理 市防指 1.组织编制辖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报绍兴市防指备案; 1.辖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清单一份; 2.预案演练清单一份。

 2.指导督促镇乡(街道)以及市防指成员单位编制预案;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备 备

 注 3.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5) 物资 队伍 市防指 1.负责辖区防汛抢险救援物资的储备和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 1.防汛抢险救援物资清单一份; 2.防汛抢险救援队伍清单一份; 3.专家清单一份。

 2.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情况报绍兴市防指。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备 备

 注 ( (6 )

 致灾 因子 监测

 气象部门 水利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1.开展暴雨、台风、水情、雨情等监测;

 2.向市防指报告前一天天气、雨水情情况和情势分析等信息。

 ( (7 )

 孕灾 环境 监测

 水利部门 自然资源部门 建设部门 1.开展洪水、水利工程、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监测;

 2.向市防指报告前一天水利工程、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险情,应急响应行动等信息。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事项 备 备

 注 (8) 灾害 形势 分析

 市防指 组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防指成员单位开展灾害形势分析。

 (9) 专项 会商 研判

 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市防指成员单位 1.组织部门(系统)及其负责主要灾种的会商研判;

 2.向市防指报告分析结论,提出会商及应急响应建议。

 (10) 综合 市防指 1.组织防汛防台会商,分析研判防汛防台形势;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事项 备 备

 注 会商 研判

 2.向省防指报告灾害性天气情势分析、险情及应急响应行动等信息。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备 备

 注 (11) 暴雨 台风 预报 预警

 气象部门 1.开展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 1.预报预警报市防指; 2.降水预报颗粒度细化到乡镇,市级短临预报到村(社区)。

 2.向市防指提出组织会商、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建议; 3.按权限向社会发布暴雨、台风预警; 4.根据预报和预警,开展暴雨台风防御工作。

 (12) 自然资源1.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 1.预报预警报市防指; 2.细化地质灾害隐患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备 备

 注 地质 灾害 预报 预警

 部门 2.向市防指提出组织会商、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建议; 点颗粒度,建立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网络。

 3.按权限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警; 4.根据预报和预警,开展地质灾害防御工作。

 (13) 水利部门 1.开展洪水预报预警和山洪灾害预警,结果报市防指; 1.预报预警报市防指; 2.确定山洪灾害“准备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备 备

 注 水情 和 和 山洪 灾害 预报 预警

 2.向市防指提出组织会商、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建议; 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

 3.按权限向社会发布洪水、山洪灾害预警; 4.向山洪灾害危险区有关乡镇发布预警; 5.根据预报和预警,及时督促有关镇街开展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 备 备

 注 ( (14 )

 城市 内涝 预报 预警

 建设部门 对城市内涝预报预警,并开展防御工作。

 预报预警报市防指。

 ( (15 )

 旅游 安全 预警

 文化旅游部门 对旅游景区、游客等预警,并开展防御工作。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体 工作内容 备 备

 注 ( (16 )

 工作 告知 市防指 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镇乡(街道)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发工作告知函。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及要求 Ⅳ 级应急响应 Ⅲ Ⅲ 级应急响应 Ⅱ Ⅱ 级应急响应 Ⅰ 级应急响应 ( (17 )

 启动 响应 市防指 市防指办决定 市防指决定 市防指决定 市政府决定 ( (18 )

 会商 研判 市防指 防办主任主持 副指挥主持 指挥主持 指挥主持 组织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建设、交通等成员单位参加。

 组织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建设、交通、综合行政、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和有关镇乡组织全体防指成员单位和各镇乡(街道)参加。

 组织全体防指成员单位和各镇乡(街道)参加。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及要求 Ⅳ 级应急响应 Ⅲ Ⅲ 级应急响应 Ⅱ Ⅱ 级应急响应 Ⅰ 级应急响应 (街道)参加。

 ( (19 )

 工作 部署 市防指 防办主任主持 副指挥主持 指挥主持 指挥主持 市防指成员单位参加。

 ( (20 )

 工作 告知 市防指

 参见风险管控阶段“工作告知”。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及要求 Ⅳ 级应急响应 Ⅲ Ⅲ 级应急响应 Ⅱ Ⅱ 级应急响应 Ⅰ 级应急响应 ( (21 )

 应急 值守 进驻单位 1.应急管理、水利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组入驻防汛指挥中心,24 小时值班。

 1.应急管理、水利单位主要负责人 入 驻 指 挥 中心,24小时值班。

 1.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公安、建设、交通、教育体育、发改、供电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入驻指挥中心。

 1.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公安、建设、交通、教育体育、发改、供电、宣传、人武、综合行政、农业农村、消防救援、铁塔、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入驻指挥中心。

 ( (21 )

 应急 值守 进驻单位 2.气象、交通、建设、自然资源及各镇乡(街道)相关科室负责人进岗到位,24 小时值班。

 2.气象、交通、自然资源、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入驻指挥中心,单位主要负 责 人 进 岗 到2.其他防指成员单位做好 24 小时值班工作

 2.市防指成员单位全体干部 24 小时备勤,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做好 24小时值班工作。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及要求 Ⅳ 级应急响应 Ⅲ Ⅲ 级应急响应 Ⅱ Ⅱ 级应急响应 Ⅰ 级应急响应 位,24小时值班。

 ( (22 )

 风险 提示 市防指 按洪涝台灾害事件等级响应要求,滚动更新风险清单,开展动态风险提示。

 ( (23 )

 风险 管控 市防指 按洪涝台灾害事件等级响应要求,滚动更新风险管控表,开展动态管控。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及要求 Ⅳ 级应急响应 Ⅲ Ⅲ 级应急响应 Ⅱ Ⅱ 级应急响应 Ⅰ 级应急响应 ( (24 )

 预报 预警 气象部门 滚动预报预警。

 ( (24 )

 预报 预警 至少每日 1 次报告预报结果,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至少每日 2 次报告预报结果,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至少每日 3 次报告预报结果,天气条件有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

 至少每日 3 次报告预报结果,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

 水利部门 滚动预报预警。

 每日至少 1 次报告 洪 水 预 报 结果。

 每日至少 1 次报告 洪 水 预 报 结果。

 每日至少 2 次报告 洪 水 预 报 结果。

 每日至少 2 次报告洪水预报结果。

 ( (25 )

 市防指 1.组织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指挥调度工作;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及要求 Ⅳ 级应急响应 Ⅲ Ⅲ 级应急响应 Ⅱ Ⅱ 级应急响应 Ⅰ 级应急响应 指挥 调度 2.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人员转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3.组织督促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24 小时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做到责任人 100%进岗履职; 4.组织做好地质灾害多发区,山洪易发区、受洪水灾害严重威胁的地区、可能发生险情的水利工程下游、危房内人员梯次转移工作; ( (25 )

 指挥 调度 市防指 5.对擅自返回危险区域人员,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6.督促镇乡(街道)、村(社区)实施人员转移工作,做到陆上危险区域人员 100%撤离、危旧房屋和户外人员 100%转移; 7.组织做好船只在规定时间内回港避风,做到渔船 100%回港、回港船只100%落实防范措施; 8.组织做好桥梁、码头等重要基础设施的避险管控; 9.当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期间,根据属地政府的指挥部署,采取临时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关闭景区等措施。

 应急事项 责任主体 工作内容及要求 Ⅳ 级应急响应 Ⅲ Ⅲ 级应急响应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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