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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体会七篇例文【优秀范文】

时间:2022-10-18 14:00:09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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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体会七篇例文【优秀范文】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能否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能否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群众的心中都有一杆秤。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2015 年 6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试行 7 年来,对督促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

 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严管干部制度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出台修订版《规定》,聚焦“能下”这一关键点,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 10 条修订为 15 条。无论是新增加的条款,还是对原条款的修订,内容都更加广泛、全面。

 从实践看,能下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干部调整下来,打破“金饭碗”的铁律,需要更加清晰可操作性的规制性要求。此次出台的新规,就在要求的细化上下足了工夫。比如,为增强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规定“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下;“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下;“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下,等等。总体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更加鲜明而突出。

 推进干部能下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手段。让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其任不谋其职,不善为、不能为、不想为,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对人民诉求充耳不闻的“懒官”“庸官”下来,是为激励更多胸怀“功成不必在我,功

 成必定有我”,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部上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就能让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最好保护。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完善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担当或者能力欠缺、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对那些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火热实践,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伟业的干部要坚决用起来,党的执政基础一定能够更加牢固。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

 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中也都明确作出了相关规定,对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树立了鲜明导向、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和任用干部中存在“好人主义”,能上不能下问题仍然存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此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15 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亮明优与劣的标尺、明确上与下的准绳。此外,《规定》对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在实践中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为解决人员能上能下问题提供操作指南。

 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于少数平日里习惯庸懒散拖的领导干部而言,《规定》无疑是一剂“清醒针”。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按照规定予以调整,就是要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打破一些尸位素餐者“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美梦,打消一些碌碌无为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让领导干部跳出舒适圈,自觉摒弃怠政懒政之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干部受

 到警醒,遭到淘汰,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下的干部不搞“一棍子打死”,做好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不折不扣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促进担当作为、严厉治庸治懒,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这是自 2015 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 7 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 8 月 19 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 月 8 日发布。这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

 《规定》明确的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

 原来的 10 条,修订为 15 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这一新增的情形之一,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增强了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

 事实上,关于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党中央在 7 年前出台规定,正是顺应了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发展所需,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说,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在干部任用上“能上不能下”,特别是“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干部队伍的管理。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

 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对“不适宜担任现职”认识偏差,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具体认定和操作中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因此,必须从制度上打破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一些干部“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一些干部“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

 从制度上减少干部“不能下”的组织阻力。

 新修订的《规定》,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的新认识。比如,“(一)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二)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为什么把这两种情形列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最前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只有从这个高度去认识《规定》,才会有执行和落实的自觉。

 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在的关键就在于制度落实。好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其积极作用,还需真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把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执行到人到事,才能确实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体会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学习好、贯彻好《规定》,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充分认识修订《规定》的重要意义。《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三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一、严格教育培养,让担当意识树起来。

 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是推动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内在核心因素。要从思想层面加强教育引导,不断筑牢好干部队伍建设的思想根基。一要强化纪律教育。多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引路,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实现由“不敢腐”向“不想腐”、由“完得成”向“干得好”转变。二要抓好能力培养。引导干部结合岗位特点,加强学习,特别是加强市场经济、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扩充知识储备。采取上派、下派、交流、轮岗等多种形式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引导干部到生产一线中破解难题,积累经验,不断提升敢于担当、加快发展的能力。三要加强个人修养。加强党性修养、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面对重大原则问题保持坚定立场,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

 一致,旗帜鲜明地与坏人坏事作坚决斗争,不断增强抵御消极腐败的勇气、力量和智慧,树立甘于奉献、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的良好风尚。

 二、严格选人用人,让能担当者上。

 当前,世界格局发生“新变化”、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改革攻坚进入“新阶段”,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作为一名干部要履行好责任担当的神圣使命,需要信念坚定、勤奋敬业,更需要组织上及时给舞台、给机会。一是明确选人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对群众公认度高,能担当、敢担当、善担当的干部,要及时用起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让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干部受到重用。二是严格选任程序。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严把动议关、提名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认真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干部的任职标准、职责规范,针对不同职位对干部的不同要求,合理确定选拔方式,不搞简单的以分取人、以票取人、凭主观印象用人。三是坚持实绩导向。始终重实干、重实绩,对实绩突出、任职较长的干部,委重任、压担子,争取政策解决职级问题;及时提拔重用那些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勇于担当的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三、严格考核评价,让不能担当者让。

 不能担当是能力不够的表现,是庸者之人。一个团队庸人多了,就会影响工作效率,减缓发展进程。要用好考核评价手段,让干部队伍中的“南郭先生”没有位置。在全市乡局级单位深入推行以“三考三评三运用”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实绩考评体系。一是完善考核内容。将干部本职工作、中心任务、驻点包保等重点事项纳入考核内容,每季度组织干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突击任务完成情况填写考核登记表,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丰富考评方式。坚持领导评,由县级领导干部按照分工负责的范围,定期对乡局级领导班子进行点评;开展部门逐级评,在干部“年度考核”中,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科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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